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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人才兴鲁”行动打造新时代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鲁发【2020】2号),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推动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法规政策规定,2021年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面向全球TOP200高校毕业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简称“双一流”)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类高层次人才30名(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应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球TOP200高校和“双一流”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均可报考(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须为一流学科专业研究生)。全球TOP200高校、“双一流”高校及学科名单详见附件2。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应聘人员须为1985年2月22日(含)以后出生。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2019-2021年毕业生无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须承诺入职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所载专业应聘。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依据岗位用人需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并每日在山东省招远市政府网站公布。除2021年国(境)内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可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相应学位证书,202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可于2021年7月底前取得外;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含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于2021年2月21日(含)之前取得。2021年毕业的留学生学历、学位证书可于2021年7月底前取得。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可在统一体检前两天提交。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1年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1年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得应聘。烟台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
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符合条件的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以应聘。符合条件的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籍毕业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也可以应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2月22日9:00-2月24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2月22日12:00-2月25日11:00。
2.报名方式
登录招远市政府网站查询2021年招远市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网上报名系统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3.具体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和应聘须知(附件4),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可通过咨询电话查询。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依循法律途径解决。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图片等应清晰可辨。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2月24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为保证报名顺畅,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4.网上初审。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在指定报名时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确定符合聘用条件人员,并对网上审核结果负责。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应聘人员进行网上审核,并在网上反馈审核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未通过初审人员,要对应聘者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材料不全者,要对应聘者注明缺少内容,并由应聘者及时补充提交。网上报名期间,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2月25日11: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网上初审结果。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留存通过网上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现场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网上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2月25日15:00前拨打咨询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网上审核结果无异议。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应聘人员网上初审通过后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考试费用。
(二)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3月10日上午9:00-11:00
地点:招远市教师进修学校(文化路罗峰派出所东临)
2.提交材料
现场资格初审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审查后当场退还。
(1)下载填写并打印现场资格审查材料清单(附件5)作为现场资格审查材料封面。
(2)下载填写并打印《2021年招远市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6)。
(3)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上证书提供原件有困难的可暂时仅提供复印件但需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原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应届毕业生应聘证明信(附件7)。
(5)教师资格证书(2019-2021年毕业生可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
(6)博士毕业生须提供主要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目录及荣获国家、省(部)级荣誉等情况。
(7)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8)
(8)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及健康承诺书(附件9)
(9)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照片反面写姓名及应聘岗位)。
(10)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可于体检前两天提交)。
3.有关要求。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并提交指定材料,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外,其他材料当日提供确有困难的可于现场资格审查次日补交,逾期视为弃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现场领取准考证,加入指定微信群或者QQ群,现场资格审查后考试(包括初试、面试)、签约、体检、考察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微信群或者QQ群中发布。
(三)考试
1.时间:2021年3月14日(具体时间以现场资格审核发放准考证标注为准)。
2.地点:招远市金晖学校(泉山路20号)
3.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其中,招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较多的,增加初试环节。
(1)初试:报名结束后,同一应聘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足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超过30人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初试采取撰写教学设计的方式进行。初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因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弃权造成的空缺按初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①参加对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准考证人员(需组织初试的岗位,初试通过人员)。
②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
4.成绩公布:本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不予聘用。
(四)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5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重新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考察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招远市政府网站公布。
(五)考察与签约。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根据招聘计划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对应聘人员进行等额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考察合格人员,已毕业应聘者可办理入职手续;2021年毕业生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办理入职手续时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虽已查清但无法处理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六)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应聘人员为城市低保人员、农村特困大学生和残疾人的,要向招聘单位提交有效证明,经查属实者,其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的应聘人员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或复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及有关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七)公示与聘用。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招远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入职前,同一招聘岗位包含2个及2个以上招聘单位的,拟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按照高分先选的原则确定具体用人单位。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应聘人员按期毕业并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招远市政府网站、微信群或QQ群的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面试作弊等行为,将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478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的通知规定,属于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应聘。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
(2)现场资格审查或面试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3)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应聘人员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
(4)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不满28天者。
2.为保证应聘人员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前7天内在应聘人员所在省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痰或咽拭子+粪便或肛拭子)均为阴性的可以参加考试。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
3.所有应聘人员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自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前14天要每天自觉进行健康监测,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及健康承诺书》(附件9),并在现场资格审查当天现场提交,不能提供者不得应聘。
4.请应聘人员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资格审查时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5.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区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时,须提供7日内居住地核酸检测报告(原件),于现场资格审查前一天入住招远市大唐金汤圆或九九商务宾馆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详询0535—8212597)。持山东省电子健康码绿码(附件10:山东省健康码申领流程)和身份证,经测温无异常后从指定入口进入校园。
6.入鲁返鲁和返乡人员请详细阅读山东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冬春季入鲁返鲁和返乡人员疫情防控及健康管理通告》(附件11),并登陆入鲁返鲁人员疫情防控自主申报系统(附件12),主动申报出发地、目的地、核酸检测、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凡违反山东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7.如因疫情防控变化无法如期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将提前在招远市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建议应聘人员自2月24日起,每天登录招远市政府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
咨询电话:0535-8246383
监督电话:0535-82466760535—8216837
招远市政府官方网站:
http://www.zhaoyuan.gov.cn
中共招远市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电话:0535—8212597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
杨老师:18363816318;王老师:18363816518
本简章由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招远市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全球TOP200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名单.doc
附件4:2021年招远市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应聘须知.docx
附件6:2021年招远市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xls
附件11:冬春季入鲁返鲁和返乡人员疫情防控及健康管理通告.doc
附件12:入鲁返鲁人员疫情防控自主申报系统入口及申报流程方法.doc
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