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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扎实推进我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关于印发〈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汕人才发〔2020〕1号)精神,根据有关工作需要和名额分配,2021年汕头市澄海区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20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引进对象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35周岁以下指198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紧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汕头市澄海区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三、薪酬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所在单位同等职级人员标准执行。
(二)住房补助、生活补贴。市给予每人一次性3万元住房补助和2万元生活补贴。
(三)同时享受省、市、区有关人才政策。
(四)发放范围。按照《关于印发<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汕人才发〔2020〕1号)和《关于印发<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补助发放办法>的通知》(汕组通〔2020〕37号)执行。在汕头市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省直驻汕单位之间流动的,不列入补助范围。
四、培养管理措施
(一)岗位聘用。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管理岗位,硕士聘为管理八级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按硕士取得的职称等级对应确定聘用岗位等级,未取得职称资格的,直接聘用初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工作3年后聘用至中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初次就业的,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按此规定聘任。
(二)跟踪培养。组织部门对引进对象进行长期跟踪培养,每年选拔一批表现优秀且符合调任资格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审核同意后调任为公务员。
五、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引进对象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电子邮箱或现场报名地址详见岗位表(附件1)。
2.报名时间: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底;下半年招聘岗位、报名面试时间另行公告。
七、招聘方式和时间
1.面试方式。采取直接面试或面试加考核方式,可采取线上、线下,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组织。
2.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分批统一组织面试,招聘岗位名额已录满的,经市人才办批准,可增加招聘名额。上半年第一批面试时间为2021年2月底;第二批面试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根据防疫情况和单位实际,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
八、招聘程序和要求
1.报名: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如下材料(网络报名提供材料的扫描件):
(1)本人填写的《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4)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其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报名截止日期后,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3.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事业单位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必须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入围体检。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4.体检:事业单位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于面试结束7天内组织体检。
5.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考察公告。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6.公示及聘用:考察合格拟聘人选在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邮箱和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正常使用,并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应聘,未按时参加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二)应聘人员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区属事业单位引进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约定首聘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服务年限未满自行离职的承担违约责任,退回市、区给予的相关补助补贴。经协商在汕头市内流动的,可不退回市给予的住房补助和生活补贴。
(四)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汕头市澄海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股(区人才办):0754-85874018
汕头市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4-8587544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五)招聘查询网址
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enghai.gov.cn。
(六)本公告由中共汕头市澄海区委组织部、汕头市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汕头市澄海区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表.xls
2.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xls
汕头市澄海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