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工作安排,现就2012年下半年滨江区教师资格认定补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报对象:
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已获得《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且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本区的人员均可向滨江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
二、补报程序:
第一阶段为网上申报阶段。2012年11月8--12日,共5天。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的照片必须是近期免冠小二寸彩照,背景为浅蓝色。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注册信息”,系统提示“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即为注册完毕。个人密码及报名号必须牢记,以便查询个人信息及修改信息(网报结束后个人信息将无法修改)。补报名前已网上申报成功,可直接进入现场确认阶段
第二阶段为现场确认、接受初审阶段。2012年11月14日(上午8点30分至11点,下午1点30分至4点30分),申请人随带相关资料(见附件)前往滨江区社区学院办理现场确认初审。
第三阶段为受理阶段。2012年11月22日,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前往滨江区社区学院进行材料复审并正式受理。
三、特别提醒
1.申请人提供的复印件或证明均用A4纸。
2.体检时间:11月15日上午。
3.申领高中教师资格初审及材料受理方法同上。
4.申请人需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如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
咨询电话:滨江区社区学院傅老师,56691028。滨江区教育局金老师,87703225。
杭州市滨江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2年10月29日
附件:第二阶段现场确认初审考生所须携带相关资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暂无年限要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均需复印);
(2)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原件(此项指户籍还在外区而档案人事管理或代理在滨江区人才中心的申请人需提供,户籍在滨江区的申请人不需要提供);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注册提交成功后,重新登录即可打印);
(4)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人事管理或代理在滨江区的人员由滨江区人才中心盖章,其他申请者由户籍所在街道填写,并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
(5)小2寸照片一式四张(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其中二张粘贴在申请表上);
(6)体检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