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秋季河北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考试内容
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面试)分两个环节:试讲、答辩。主要考察口头表达能力、思维能力;把握教材、教学大纲,设计教学方案,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板书能力;考察其是否掌握基本的专业知识、教学方法、教学技能以及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等方面是否适合做教师工作。
考生向专家组提交申请任教学科范围内的三节课完整教案,专家组在考生准备的三个教案中任意指定一个作为试讲内容。
专家组根据考试要求,结合试讲情况提出两个以上题目,考生任选一个进行答辩。
(二)考试步骤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石家庄指定地点考试(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2、试讲(说课)。考生首先做自我简介;对试讲内容的处理及将要采取的教法、手段进行说明;进行正式试讲;答辩。
(三)考试时间要求
考试分两天举行,11月17日上午9点—12点;下午2点—6点;
11月18日上午8点—12点;下午2点—6点。
考生具体考试时间详见考试地点的时间安排表。
考生应在考试开始30分钟前进入备课室准备。考试开始10分钟前仍未报到确认身份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不再安排补测。
(四)考试分值和等级
实行百分制,均分四个等级:85分以上为A、70分至84分为B、60分至69分为C、59分以下为D,其中D等为不合格。
具体分值详见附件
附表一:
教育教学技能测试试讲评价表
测试对象: 测试号: 身份证号码:
评价指标 |
权重 |
评价标准 |
得分 |
教学达标情况 |
10 |
完全达到目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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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难点把握 |
10 |
把握准确,效果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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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方法选择 |
10 |
与内容任务相适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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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语表达技能 |
10 |
清晰、规范、流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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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书技能 |
10 |
形式规范、内容合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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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体态仪表 |
10 |
庄重和蔼,举目适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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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掌握 |
10 |
分配合理,按时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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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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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站: 专家组: 测试科目: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
附表二:
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面试(答辩)评价表
测试对象: 测试号: 身份证号码:
评价指标 |
权重 |
评价标准 |
得分 |
内 容 |
5 |
内容正确、阐述深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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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思路 |
5 |
思路清晰、论述有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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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语表达 |
5 |
清晰、流利,有感染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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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态仪容 |
5 |
稳重、大方,姿势手势适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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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变能力 |
5 |
应变自如,对策机智、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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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印象 |
5 |
根据其他方面印象综合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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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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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站: 专家组: 测试科目: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
附表三: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结果汇总表
测试对象: 测试号: 身份证号码:
项目 |
试讲 |
答辩 |
分值 |
70 |
30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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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
| |
测试结果 |
测试科目: 专家意见 组长签名: | |
测试站: 专家组: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