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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晋安区定于2021年1月6日举办教育系统研究生及部属公费师范生专场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第一类:2021届及2019、2020年毕业未就业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本科公费师范生。
第二类:博士研究生。
第三类:2021届及2019、2020年毕业未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要求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各学科岗位总数减去第一类招聘对象拟聘用人员对应学科岗位数后,余额用于第二、三类对象的招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
(一)时间地点
1、时间:2021年1月6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2、地点:福州市晋安榕博小学(原福州市晋安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第二小学,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竹屿路285号)
温馨提示: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报名人员请从学校南门进,入场请准备好本人身份证原件、闽政通健康码(手机现场出示),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测试,并现场签名提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除报名人员入场外,谢绝家属、朋友以及无关人员入场。报名当天15:00后不再接受报名,禁止进入报名场地。请报名人员务必于报名当天15:00前入场。
(二)报名办法
1、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符合条件的招聘对象按本人最高学历及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1人报2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时需提供材料详见附件2。报名时未能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不予报名。
3、报名流程:
(1)根据所报岗位提交规定的报名材料。
(2)现场审核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3)应聘人员按现场工作人员提供的二维码扫码进入网络报名平台(关闭时间为现场报名当天下午15:00),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认真核查填报的报名信息,经确认无误后提交。
(4)提交经签字确认的报名材料,报名平台予以锁定信息,若有出入以纸质资格审核表信息为准。
4、报名人数(指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予以开考。否则,按实际报名人数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至开考比例后开考。情况特殊的,经批准后适当放宽比例。
5、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1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附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告知晋安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591-83994197)。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而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招聘办法
(一)第一类招聘对象
1月6日在福州市晋安榕博小学报名后,1月7日采取直接面试考核,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剩余招聘岗位于1月7日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网址:http://jaq.fuzhou.gov.cn/xjwz/ztzl/jy/,下同)发布。
(二)第二、三类招聘对象
1、采用面试考核办法。
2、面试考核环节包括片断教学(15分钟)、回答专家提问(5分钟)。本公告附表学科岗位名称前标注“★”的,面试考核时需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
3、面试考核时间(拟定于1月9日)、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等于1月7日左右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发布。
4、面试合格成绩定为60分(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未达到3:1的岗位及实际参加面试考核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考人数的岗位,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0分。未达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
1.聘用成绩采用面试考核成绩。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聘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因故自行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之日后的第3天下午18:00。
2、应聘人员面试考核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签订协议有关事项另行发布。
3、拟聘用人员须参加由晋安区教育局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拟安排在2021年1月中旬,相关事项另行发布。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执行。
4、拟聘用人员须参加暑期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拟安排在2021年暑期,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5、拟聘用人员采用按聘用合格成绩排名自主公开选岗的办法确定工作单位。公开选岗时间、地点、具体办法及有关事项等另行通知。
6、拟聘用人员应于2021年8月16日到晋安区教育局报到,相关事项另行发布(预计2021年8月上旬)。
7、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书)或相关证件(书)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博士研究生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在我区组织统一体检之前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6)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教就业手续的。
六、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报名、考试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报名、考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报名点或考点。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可至中央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网址: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报名、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报名、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名、考试当天报到时或考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当日报名、考试。
考生需认真阅读和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于报名当天报到时递交。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其它
(一)本公告所有岗位聘用人员均为编制内人员。
(二)1、聘用人员属于《晋安区引进中小学优秀青年教育人才办法》引进对象的,享受相关奖励政策,服务期为6年(含试用期),具体如下:
(1)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高校毕业生。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免费师范生。
2、其余聘用人员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
附件:
1、2020年晋安区教育系统研究生及部属公费师范生专场招聘会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pdf
5、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晋安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