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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0名。
一、招聘人员范围
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毕业生(即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二、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长期在白云区从事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能力。
4.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迁入条件。
5.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应聘其他岗位的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
6.应聘中学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应聘其他岗位的考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分数在426分及以上。
7.同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1)。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45周岁以下。报考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3.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对应及符合职位表的要求。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须确保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21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5.公务员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报考必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书面同意(资格审核时需出具所在单位盖章及其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6.2021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不得报名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
2.现工作岗位有服务期要求且未满服务期、不宜调整工作岗位的公务员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4.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5.近两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开始日。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1.长沙报名点:2021年1月7日(星期四)下午14:00-17:00和2021年1月8日(星期五)9:00至17:00,我局将组织人员在湖南长沙枫林宾馆现场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要求详见附件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须考生本人参加,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后续综合测试和面试工作。
2.广州报名点:2021年1月7日(星期四)下午14:00-17:00和2021年1月8日(星期五)9:00至17:00,我局将在广州市培英中学(鹤洞校区)现场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要求详见附件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须考生本人参加,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后续综合测试和面试工作。
(二)报名须知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附件1中的专业、年龄、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和附件1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如在资格审核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4,需粘贴个人近期正面证件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3)有效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5)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
(6)个人材料承诺书(见附件3)
(7)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5)
以上材料的第二、三、四、五项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4.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5.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或者取消招聘职位数。
五、考试
考试分综合素质评估、面试、笔试三个环节。各考试环节,考生均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已盖章的考生通知书依时到达考场进行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考生在各考试环节均不能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一)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时间与测试地点:
(1)长沙报名点:2021年1月9日(星期六)9:00至17:00,测试地点:湖南长沙枫林宾馆;具体时间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到考生个人。
(2)广州报名点:2021年1月9日(星期六)9:00至17:00,测试地点:广州市培英中学(鹤洞校区)。具体时间将以短信形式通知到考生个人。
2.采用面谈的形式。
3.综合素质测试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80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原则上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综合素质测试结果以及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当天在现场及通过短信通知形式公布,具体留意现场通知。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初定2021年1月13日星期三上午,具体面试时间将在广州市培英中学微信公众号发布,并以短信形式通知到考生个人。
2.面试以试教形式进行,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当通过面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笔试名单。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初定2021年1月13日星期三下午,具体以面试现场通知为准。
2.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具有博士学位符合条件考生免笔试,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
六、综合成绩、体检及组织考察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考岗位数和报考者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面试成绩再按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信用情况、是否存在回避情形、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再次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不按白云区教育局规定的要求配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在笔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为合格的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确定录用名单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选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录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拟录用人员应按照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提交入职相关材料并办理入职手续,逾期不能提交材料或者办理入职的,取消聘用资格,视情况进行递补。
2021年毕业生如未在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将被取消聘用资格,视情况进行递补。
九、岗位聘用
录用人员使用我区事业编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原则上聘用或暂定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录用人员执行我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按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等福利待遇,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结束时,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未及时将户口迁入广州或试用期满经考核认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工作岗位安排。人员录用后按《广州市白云区公办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云教〔2018〕380号)进行管理,须服从并接受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的工作调配并定期参加区内学校交流轮岗。
(二)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有关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公布,请报考者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为方便联络,请所有考生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
(三)不负责配偶调动、工作安排和户口问题。
(四)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五)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将违规造假人员信息登记在案,按违规造假情况的情节严重程度予以3至5年禁止报考我区事业单位的惩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七)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办理录用时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八)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笔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入失信人员名单。
十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评估、面试(说课/试教)、笔试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考生须通过微信搜索报名当地健康码小程序,根据实际情况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个人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5)。
(二)考生必须同时凭报名当地健康码、有效身份证、考生通知书及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参加考试,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正处于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期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承诺书》中涉及需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在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考前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方可参加考试(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五)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六)报名当地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考试。
(七)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科学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八)根据报名当地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我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程序内容等事项进行调整。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报考咨询电话:020-81698167,监督电话:020-36135591。
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