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精神,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报考的,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
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于2020年12月28日至12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期间将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到平顶山市石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平顶山市石龙区昌茂大道26号人社局二楼)。逾期不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享受优惠政策。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5年内不准参加我区政府组织的各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学教法、新课改理论知识、师德与个人修养等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基本知识),满分100分。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用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石龙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资格复审需报考人员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平顶山市石龙区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一式2份;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教师资格证(无教师资格证报考的参考本简章报考条件第3条)、普通话等级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均一式2份;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享受有教学经验报考年龄放宽条件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及当地教育局出具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携带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同一底板照片2张。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应聘岗位条件不相符,以及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资格复审出现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石龙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q.gov.cn)公布。
同一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大于等于本场考生面试平均成绩。
进入面试考生需及时查询石龙区人民政府网上相关信息和通知,并按照要求本人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单》。考生未按时间领取《面试通知单》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仪表举止、教师基本素养、学科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三位数。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规定执行。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体检结果在指定网站公布。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有关规定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和待遇
根据考试总成绩,凡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均列入拟聘用人员,报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的初中、小学教师为在编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人员。新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在石龙区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能低于五年,实习期一年,实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实习期期间,人员管理办法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由石龙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学校岗位需求进行调配。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专用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所留联系电话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三)石龙区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犯工作纪律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已受聘的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监督电话:0375-7069512
政策咨询电话:0375-7069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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