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报名资格与条件:
义乌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户籍不在本区,但人事档案挂靠本地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可向义乌市教育局提出认定申请;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本地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补报名仅限于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已获得《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
网上补报名时间:10月25日-10月28日。
一.网上报名方式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资格认定网报”栏目,再点击“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网报系统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进入系统“申报人必读”栏目,申请人根据条件、范围等要求进行网报。
2.阅读“网上申报协议”确认服务条款栏目,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3.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请选择“义乌市教育局”。
4.选择“现场确认点。申请人应根据各认定机构及其确认范围,正确选择相应的现场确认点。
5.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6.填报身份信息。申请人填写与全国统考姓名、证件号码、统考合格证编号相一致,必须真实、准确、无误。。
7.填报信息。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进行核对。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8.提交信息。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注册成功。
9.修改信息。网报结束之前,点击首页“资格认定网报”,申请人可凭姓名、身份证号码、密码、“登录”确认,方可进行“信息修改”(统考者姓名、证件号码、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不可修改)修改完毕,点击“提交”完成修改。
10.打印表格。申请人在网上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用A3纸正反面打印)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用A4纸打印)
二.现场确认
申报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要求参加义乌市教育局组织的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注意事项有:
1.确认时间:
10月29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14:00-16:30,现场确认网络工作时间将于10月29日17:00关停。故提请申报人员注意务必备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期参加现场确认,逾期恕不受理。
2.确认地点:
义乌市教育局人事科办公室(地址:教育局5号楼四楼,电话:83828015)。
三.现场确认携带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3纸正反面打印);
2.由工作单位(临时工、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填写的《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A4纸打印)。
(外地人员可由人才交流中心证明)。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原件、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与网报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4张(其中2张请预先粘贴在个人申请表上);
8.《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结果查询
申请人可适时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个人各个申请时段的状态。
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可在11月底前后登录“义乌市教育网”,查看有关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五.咨询电话及网址
义乌市教育局:8539899583828015
义乌教育网:http://www.ywec.cn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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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大纲: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