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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加大优秀人才招聘力度,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经研究,决定江苏省东台中学、东台市第一中学、东台市实验中学、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东台分院面向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研究生学历教师17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江苏省东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1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
4.志愿在东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5.具备胜任相应教师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6.招聘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取得相应硕士或博士学位(2017年及以后入学并取得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也可报名)。详见《岗位表》。
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它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它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1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
在“幸福东台”“东台教育”微信公众号和东台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2.组织报名
报名可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形式。
(1)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一:东台市教育局806室(东台市交通大厦,范公北路9号);报名起止时间:2020年12月15日至12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二:盐城师范学院通榆校区校园内(具体报名地点请于报名当天拨打现场电话15251121099详询。);报名起止时间:2020年12月16日下午:2:30—5:30。
报名人员应在报名前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于报名当天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居住在江苏省外的考生申领“苏康码”时,可在“到江苏居住地区”和“到江苏后详细地址”栏中填写招录单位地址或来苏后拟入住地址等)。“苏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报名地点。报名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报名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配合安排至指定地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报名当天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苏康码”、个人“行程轨迹”查询方式:打开江苏政务服务APP、支付宝或微信的“扫一扫”,扫描下图二维码,申报获取“苏康码”和查询个人14天内行程轨迹。
苏康码
行程卡
报名者须提交《报名表》(附件2)、毕业证、学位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校成绩单(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以上材料为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2019届和2020届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如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还须提供未签订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承诺书(附件3)。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20年12月15日至12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网上报名联系QQ:615181531;报名流程如下:①申请添加好友,备注“校园招聘”;②按照工作人员提示发送报名相关材料文件;③等候工作人员进行材料初审,材料不齐全者按照工作人员提示补齐相关材料;④工作人员根据材料初审结果告知“报名成功”或“报名未受理”。
凡网上报名成功人员,须于2020年12月18日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东台市教育局806室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无误的方可参加面试,现场确认不通过的,取消报名资格。
网上报名联系电话:15295395052。
3.面试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2,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符合招聘条件者直接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综合能力素质考核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心理素质、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合格线60分,面试末位成绩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根据面试结果,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报名成功人员须于2020年12月19日上午9点前到东台市教育局806室集中等候面试,迟到者视同放弃面试资格)。
4.体检、考察
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政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察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签订的协议失效。
5.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资格进行最终确认,资格确认通过者,将在“幸福东台”“东台教育”微信公众号和东台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相应资格。公示期内,如有举报经调查核实确认资格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
6.办理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经东台市人社局备案,由聘用学校为其办理有关入编、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选岗后放弃聘用或在东台市教育系统服务期未满3年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聘用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它事项
1.被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签订就业协议后放弃聘用资格或服务期未满3年申请办理调动、辞职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东台市纪委派驻第十纪检组负责对校园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5226544。
4.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东台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15-85100511,15295395052。
东台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