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学校人事处与用人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与招聘要求信息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李磊联系电话:0394-8178068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或到校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或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无专业加试专业面试采取试讲与答辩的方式进行,其中试讲成绩60分,答辩成绩40分;体育、音乐、美术、设计有专业加试的相关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答辩与专业加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试讲成绩40分,答辩成绩20分,专业加试成绩40分。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若形成竞争的,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意识形态、宗教信仰等方面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94-8178068(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0394-8178170(学校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