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1.开考比例:各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岗位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或退还报名费。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应达到同场次同试卷考生成绩的平均分数线,或不得低于60分。
2.笔试内容:所有招聘单位应聘人员笔试内容均为“《公共基础知识+写作》”。
3.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周六)上午9:00-11:30,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报名系统上公布,自行查询成绩(公示两个工作日),对成绩有异议的,可书面向区人社局提出申请,查询参照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查询相关规定。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区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专门力量,按招聘计划1∶2比例,从该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复审对象,逐个审查本人身份证(有户籍要求的还须提供本招聘简章公布之日及以前取得的户口簿)、准考证、毕业证(可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备快速查证;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作为毕业证明,但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以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规定的其他证书,所有证件须由考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工作单位并签订了服务期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不能在资格复审时限内提供有关证件材料,或者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因审查不合格或者放弃应聘资格致空缺的面试名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五)面试
1.面试(技能测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等,一并列入面试对象。笔试缺考的考生不得列入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与方式:报考医生职位采取口述的方式进行测评(含口述操作);报考幼教职位采用试教方式进行测评;报考其他事业单位职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政治社会意识、综合分析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与应急处置能力。
4.各职位的面试设评委7名,接受区招聘领导小组指导及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5.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计算,统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凡面试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参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有效平均分,或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列为考核对象,不予聘用。
(六)成绩合成与排名
考试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纳入考核。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七)体检
体检对象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同时增加吸食毒品检测。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管理区招聘领导小组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某职位有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可按综合成绩择优递补体检且递补最多不超过1次。
(八)考察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考核人选。考察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察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考核工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不予聘用,因此而导致某职位招聘名额有空缺的,不得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
区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名单及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格材料原件、复印件报市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金洞管理区政府网站或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区招聘办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因公示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名额不递补。
(十)录取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经区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聘用)人员登记表》,与招聘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管理区人社局进行合同鉴证,经岗前培训后,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二)报考人员应诚信参考,珍惜考试资源。未经批准缺席面试或放弃录聘资格的,3年内不得参加管理区机关事业单位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报考人员违反笔试、面试纪律的,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报名咨询、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金洞管理区人社局:0746-3859939;
2.监督电话:金洞管理区纪委监工委:0746—3858220。
永州市金洞管理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