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勃利县域内在编教师及特岗教师;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办法及程序
1、发布信息。通过勃利县政府公众信息网、校园网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
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档案及相关信息进行审查。在招聘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3、面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由勃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勃利县教育局共同组织面试工作。面试在现场进行,面试考官由7-11人组成。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1时,将取消招聘岗位。面试满分为100分(试讲50分,答辩50分)。面试达不到60分的,不予录取。每位考生的面试准备时间为20分钟,面试时间为15分钟。评委根据考生讲课和答辩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所得平均分数为考生最后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4、签订协议。用人单位与面试通过人员签订三方协议(一式三份,教育局、学校与本人各存一份);
5、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面试成绩排名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考核。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放弃参加考核或者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在面试成绩排名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分配管理及待遇
公示结束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人事编制、工资等相关手续,超过七个工作日没有报到或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考生最低服务年限均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审批部门不予办理调转手续。
七、报名所需相关材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21年毕业生可提供学校相关证明)、个人简历、招聘基本情况登记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在校获得的各项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同底近期免冠照片4张、签订《诚信承诺书》。
此公告未尽事宜由勃利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64-8538084
勃利县教育局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