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浦区委党校是直属于中共青浦区委员会领导的全民事业单位,承担了青浦区处级领导干部、中青年干部、公务员、理论宣传干部以及村镇、街道基层干部的培训任务。学校现有教职员工31人,下设办公室、教研室、研究室、教务科、总务科。2005年6月正式启用的新校园,座落在青浦中心城区内,占地48亩,总建 筑面积2.4万平方米;基础设施完备,环境优美,现代化气息扑面而来。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第四十五条“造就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教学科研人才”的精神,为了更好地适应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需要,经上级同意,中共青浦区委党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专职教师。
一、 招聘条件
1、必须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文化程度为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或者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且必须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者;
3、基础理论扎实,工作(或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管理服务能力;
4、在同等条件时,有教学或者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具有上海市户籍,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6、主要专业方向:行政管理学(或公共管理学)、经济学(或经济管理学)。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10月22日—11月21日 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青浦区委党校办公室(青浦区华科路158号);联系人:陈建锋,联系电话:021—69733093 或13816513890;陈丽萍,联系电话:021—39712388-1205 或13816710736。
(三)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并如实填写《中共青浦区委党校招聘专职教师报名表》;如应聘者的报名信息失真或者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发生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四)报名者须携带:1、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证件照片2张;2、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五份;3、先进荣誉称号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户籍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考核方式和内容:
本次招聘专职教师工作由中共青浦区委党校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将采用面试、专题试讲、综合考察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方式和待遇
经考核、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的有关规定,由中共青浦区委党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中共青浦区委党校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