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考核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面试成绩再相等,由学校组织第二轮面试考核,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对象在相应学校的校园网公布,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对象在相应学校的校园网和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市教育局-人事信息-招考录用栏目进行公布。
笔试地点为浙江师范大学(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幼教、小学岗位面试地点为海宁市硖石小学(海宁市塘南东路736号)。初中、高中岗位面试地点为招聘学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告知。
六、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的办法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和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中市教育局-人事信息-招考录用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在签订聘用协议后相应岗位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新聘用的教师在聘用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八、其他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招聘会主办单位指示,为保护求职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招聘会正常有序进行,如近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有异常情况,则不得入校。外校学生进校需填写《浙江师范大学招聘会外校学生入校申请表》(附件3),进校时出示纸质版申请表(建议多备几份)。门口将查验近14天行程码、浙江省健康绿码、查验学生身份(学生证+身份证)、测量体温。招聘会当天9点前为用人单位进校布展时间,建议学生9点后再参会,以免门口拥堵。
2.考生进入浙师大校园须遵守校园防疫要求,须佩戴口罩,
依次入场,不拥挤、不扎堆,保持安全距离。
3.相关防控要求根据防控办通知精神实时调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教育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海宁市人才网网址:www.hnrcrs.com,海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haining.gov.cn/col/col1460428/index.html
咨询电话:详见计划
监督电话:0573-87287039
附件:1.海宁市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11月赴浙江
师范大学自主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2.海宁市教师招聘报名表
3.招聘学校简介
4.师范类证明
5.浙江师范大学招聘会外校学生入校申请表
海宁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12日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