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阳泉平定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58人【含教师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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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中共阳泉市委组织部、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阳人社发[2020]7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平定县部分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经中共平定县委、平定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8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全面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确保新补充人员的质量。
二、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6、年龄要求:本次招聘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1月至2002年11月期间出生);
7、具有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文化程度和相应专业要求,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要求以《2020年度平定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为准(附件1),专业要求以《2020年山西省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附件2)为依据。
(二)岗位条件
1、“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含正在办理)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人员也可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后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指教师资格证和护士执业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岗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4、“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专门岗位”。根据中共阳泉市委常委会议纪要(第(12)届113次)精神,从2020年开始,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设置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专门岗位,对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晋办发[2017]62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三)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录(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当月。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7日9:00--2020年11月21日17:00
(一)报考岗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通过平定县政府网站(http://www.pd.gov.cn/)或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http://rsj.yq.gov.cn/)查询。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为: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http://rsj.yq.gov.cn/)
报名咨询电话为:0353-6188693、0353-6188052(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11月17日9:00至11月21日17:00登录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http://rsj.yq.gov.cn/),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包括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因个人原因所填专业与毕业证书不符,责任自负)。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1至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凡因报考信息填报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能通过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要求报考人数达到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以上。若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要减少招聘计划,使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到3:1;如招聘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考试。
本次考试医学类按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执行。招聘的紧缺专业人才,经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凡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
不达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招聘岗位,于2020年11月27日在原报名网站查询,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重新安排改报,放弃改报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2020年11月18日9:00至11月24日17:00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20年12月8日9:00起登录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http://rsj.yq.gov.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平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解决。咨询电话为:0353-618693、0353-6188052(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四)减免考务费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自报名审核通过后至缴费截止日期2020年11月24日17:00之前,到平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
四、笔试内容、时间和方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科目分为:
公共类:《公共基础知识》
医学类:《医学基础知识》
护理类:《护理基础知识》
教师类:《教育综合知识》
其中教育综合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现代教育理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新课程改革等内容。
笔试全部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