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临汾霍州市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1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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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经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霍州市委、市政府同意,根据《霍州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霍州市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30名,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霍州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工作能力,以及获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
(六)年龄详见《霍州市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服务期满(含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的,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招聘单位相应的招聘岗位。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劳动合同期满,持有《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3、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发布公告之日。
4、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应属同一专业(类)。
5、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6、报考岗位要求为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根据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辅助性工作。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即可报名,如在聘用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的,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其他报考人员,应具有所报岗位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应聘者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有关规定,本次招聘由霍州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具体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发布公告
通过霍州市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7日上午8:00至11月21日下午18:0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霍州市人民政府网:(www.huozhou.gov.cn)。
2.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霍州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25×35毫米,分辨率295*413像素,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能大于20KB)。(报名平台提供照片处理工具)。报名必须使用二代有效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其中《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确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3.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
报名人员请于2020年11月17日上午8:00至11月21日下午18:00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霍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如在11月21日18: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
4.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交费办法于2020年11月21日24︰00前进行网上交费,根据(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规定,考务费100元,未按期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截止11月17日,属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笔试考试结束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须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当地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霍州市教育科技局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报名交费网站根据网上提示办理退费手续。
5.准考证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