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秋季江苏南通海安市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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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海安市部分学校2020年秋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5年11月至2002年10月期间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截止2020年10月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段学科与招聘岗位相适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及2018、2019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参加应聘;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于2020年10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人员。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
5.海安市教育体育系统编制内教师;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
详见附件《海安市部分学校2020年秋季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海安教育信息网(http://www.haianedu.net)。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上传。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09:00~11月18日17:00。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09:00~11月19日17:00。海安市教育体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海安市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8916477。陈述申辩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09:00~11月20日17:00。
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缴费确认。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微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100元),缴费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09:00~11月21日20:00,超过缴费截止时间缴费的视作报名无效。缴费成功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nantong.gov.cn)、海安市人民政府网(www.haian.gov.cn)、海安教育信息网公告。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22日14:00~17:00。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并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20年11月25日9:00~17: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请妥善保管准考证,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均需使用。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组成,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和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占70%)。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3.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海安教育信息网公布。
5.防疫注意事项。按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或属地的健康码)。考生在笔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向工作人员出示实时“苏康码”(或属地的健康码)并配合体温检测。健康码为绿码,行程轨迹显示没有经过中高风险地区,且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情况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从存在高、中风险地区省份的低风险地区来海人员,还需提供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具体防疫要求见《海安市部分学校2020年秋季公开招聘教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的,由海安市教育体育局另行告知。
(二)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