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金华义乌市教育系统面向应届优秀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76人】
欢迎加入金华教师考编群,群号:651467851,考情、招聘信息早知道
文武教师温馨提示:近期文武教师网收到举报,有诈骗分子发布虚假信息,进行骗取报名费,如信息中涉及报名收费,请各位老师谨慎鉴别,确认无误后再缴费报名,以免上当受骗,一般教育局组织的招聘才需要支付费用,学校招聘不需要支付,文武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实师资力量,满足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我市中小学师资需求和编制情况,义乌市教育局决定开展面向2021届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2021年应届优秀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公费师范应届毕业生。
2.国家“双一流”高校(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对应的一流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且获得相应学士学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报名第一天);
4.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5.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师范类专业校级及以上优秀应届毕业生或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30%的应届毕业生。
6.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或师范类专业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5%的应届毕业生。
7.省级及以上教学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荣誉的应届毕业生。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计划一致,专业大类按照义乌市公开招聘教师办法中规定执行。义乌市户籍或生源的“双一流”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专业限制。
国(境)外大学本科学历的,毕业学校须为全球排名前100名高校(学校排名可在公开资料查询),国(境)外大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须为国内原985、211全日制本科毕业(国外大学本科的,毕业学校须为全球排名前100名高校)。
三、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详见《义乌市义乌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第一场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0年11月13日下午5点(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第一场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在义乌市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义乌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以及相关高校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3.第一场招聘结束后,招聘计划如未足额完成,则赴相关高校继续参加现场招聘。(招聘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意向岗位,报名多所学校意向岗位的,将由招聘学校在资格初审中通知报考人员重新进行选择。
报考人员从公告中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并将报名表、本人简历或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复印件、符合招聘条件的其它材料等打包后,以“报考学科+姓名”命名发送到招聘学校的指定邮箱。
(二)资格审核
招聘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确定为入围考试人员,并由招聘学校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入围考试人员。
(三)考核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第一场考试时间初定于2020年11月15日,考试地点设在义乌市教育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
考试由教育局统一组织(不分学校进行),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笔试为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后进行面试,参加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到低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计划4名及以下的1:4,招聘计划5-9名的1:3,招聘计划10名及以上的1:2.如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入围面试。
面试以模拟上课形式进行,范围为相应学段、学科内容(报考初中学科的,按高中学科内容进行,其中报考初中科学和社会的,按初中学科内容进行),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面试时间10分钟,准备时间3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入围,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入围。
3.考试入围
依据考试总成绩在同一学段同一学科中进行排名(不分学校),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入围体检人员按本人所报意向岗位推荐到招聘学校,多名入围体检人员报考同一意向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予以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所报意向岗位无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剩余招聘岗位中重新进行选择。
(四)体检、考察
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