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金华义乌市教育系统招聘备案制教师公告【1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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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义乌市中小学备案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市中小学师资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教师(非事业编制)从事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报名确认通过人数不足招聘名额1.5倍的学科,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学科的招聘计划。
专业大类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更新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进行审核。人文教育专业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本市生源的应届师范类教育学、心理学专业毕业生可在语文中选报。
二、招聘对象
(一)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专业、学历符合招聘计划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2)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3)浙江生源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第一批录取的毕业生。
(4)义乌生源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往届毕业生
须为义乌户籍或义乌生源,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上没有指明学科的,根据毕业的学历专业报考对应的学科),所学专业除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必须符合招聘计划要求外,报考其他学科的不作要求。其中往届毕业生中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的,户籍不限。
三、报名条件
1.2020年应届毕业生,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往届毕业生,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身体健康,能承担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4.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4.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因涉嫌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二年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有其他不宜担任备案制教师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8:30-8月12日17:00。
网址:http://jszk.yw.gov.cn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学科,中学、小学不得兼报。
网上报名请认真阅读网页说明,特别提醒以下两点:
(1)若网页无法正常浏览,请使用IE浏览器(如显示异常,
请启用兼容模式)。
(2)照片图像要求:宽144像素,高192像素(2寸蓝底大头证件照);文件格式:JPG;文件大小:10~20KB。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资格通过网络初审进行,每位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如实、完整填报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打印报名表(无需打印出报名表)。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笔试,待笔试成绩公布后再对入围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与聘用资格。获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考核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50%和5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
(1)笔试:笔试进行学科专业知识考试,由义乌市教育局组织命题,音乐、体育、美术学科专业知识参照初中内容进行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笔试后统一组织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下列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招聘计划10人以下的按1:2,招聘计划11—20人的按1:1.8,招聘计划21—30人的按1:1.6,招聘计划31人及以上的按1:1.4。
面试采用模拟上课(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与办法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与办法进行,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考试总成绩或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各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下列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小数的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招聘计划10人以下的按1:1.5,招聘计划11-20人的按1:1.3,招聘计划21—30人的按1:1.2,招聘计划31人及以上的按1:1.1。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不能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对象确定以后因各种原因造成人员聘用不足的,不再递补。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义乌市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公示5天。
(七)聘用
公示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教育局推荐到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高校应届毕业生至2020年9月30日止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不予聘用。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在一年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关系。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招聘对象,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资格审查、考试、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和聘用等事项在义乌市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85213610、85385592、8551210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义乌市教育局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