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根据资格初审、面谈情况,于11月7日下午2:00—4:00确定考核建议人选,通知考核建议人选打印(填写)纸质报名表,签署意见并盖章,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上锁定考核建议人选。开考比例(即确定为考核建议人选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一般为3:1;同一学校同一岗位需求人数为2人及以上的,开考比例一般为2:1;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开考可以为2:1;不足上述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会同市人社局研究确定是否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但实际开考比例必须高于1:1。
已被锁定为考核建议人选的考生,不可更改报考岗位;未被锁定为考核建议人选的考生,可更改报考岗位。
(四)资格复审、确定考核人选
11月7日晚,市教育局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审核确定最终考核人选,并通知参加考核的考生。考核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取消或核减岗位数。
(五)考核
报考各学校岗位考核形式为模拟课堂教学考核,备课50分钟,模拟课堂教学10分钟。考核测评小组每组设专家5名,考核成绩取5名专家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总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拟聘用对象。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不予聘用。
报考各学校岗位考核时间定于11月8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成绩如遇同分,进行加试,加试形式另行通知。
四、签订就业协议
依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1:1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优秀考生调剂聘用
拟聘用对象签订协议书后,考核成绩高于80分(含80分)且未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的考生(不含主动放弃签约的考生),在本次招聘学校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经学校和考生双向选择,符合空缺岗位条件要求的,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可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商市人社局同意后,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入围体检人员按要求参加体检,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七、考察
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八、公示聘用
拟聘用对象名单在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rczp.wzer.net)、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rss.wenzho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办理聘用手续
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或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解除协议。拟聘用人员须在2021年7月30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等,否则不予聘用。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和毕业时间等信息以认证书为准,并按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办理入职手续,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要求聘用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而未按期取得的聘用人员,不予续聘。
十、其他告知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新疆等地疫情防控形势和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示,为保护求职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招聘会正常有序进行,如近15天内曾到新疆等重点疫区,或具有发烧、咳嗽等症状,请务必在第一时间报告。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有发热等症状者一律不得入场。
2.考生进入浙师大校园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本人健康码,并提交《浙江师范大学招聘会外校学生入校申请表》(附件3),请考生提前一天填写并打印多份申请表备用。
3.考生须遵守校园防疫要求,依次入场,不拥挤、不扎堆,保持安全距离。
(二)招聘过程将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向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三)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rczp.wzer.net)、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rss.wenzhou.gov.cn)是发布招录相关信息的主渠道。
(四)咨询和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温州市教育局人事处,0577—88639160,网上报名技术支持,0577—88286875。
监督举报电话:温州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7—88630118。
(五)本办法由温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0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赴浙江师范大学招引优秀毕业生岗位一览表.xlsx
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