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黄冈罗田县教育局公开招聘乡镇幼儿教师【6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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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和《关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核准和招聘结果备案制度的通知》(黄人社发〔2017〕14号)和《2020年罗田县教育局公开招聘乡镇幼儿教师方案》要求,现将县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幼儿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选人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县教育局公开招聘乡镇幼儿教师69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罗田县教育局公开招聘乡镇幼儿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条件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20〕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罗田县在职在编教师;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参加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在罗田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luoti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11月至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6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费用:按照鄂价费规[2011]100号文件规定,笔试考试费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合计100元。
4.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五楼人事老干股502、506室。
5.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条件表》中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证件,填报虚假内容,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应聘资格。
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和普通话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3张。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表》,如实填写《2020年罗田县教育局公开招聘乡镇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证书。
报名时填写的电话号码务必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请开机并不要随意更换电话号码,以便于联系,若因电话号码更换、不能正常接听等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责任由考生承担。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要求。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并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工作人员在报名时应及时、细致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避免延误和疏忽,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人员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资格审查中要提高对考生报考资料信息的保密意识。对考生需提供的材料应一次性告知,审核过程中应坚持审核标准的一致性,把握好岗位专业要求与报考人员资格的关联性。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资格审查内容。
按照《岗位条件表》中的要求,提供身份证、相应的学历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和普通话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另行发布公告。
(一)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其中,科目一为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科目二为综合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
1.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招聘急需紧缺、确需要保留的岗位,须经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放宽至1:2。若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请,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不设置开考比例。取消、核减或保留的岗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4.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本次招考对“三支一扶”人员实行政策倾斜,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考,笔试成绩加5分。享受加分政策的“三支一扶”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或湖北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三支一扶”办出具的《“三支一扶”服务证明》。报名期间未提供相关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三支一扶”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5.笔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笔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内容包括电子琴自弹自唱、无伴奏舞蹈和绘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