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东营市东营区急需紧缺优秀教师招聘【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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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省委组织部等15部门印发<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关于吸引集聚优秀高校毕业生来鲁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部分重点院校选聘部分急需紧缺教师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详见附件1,“双一流”高校及学科名单如有变化以官方网站最新公布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学习成绩优良,截至2020年11月4日须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截至2020年11月4日,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1月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1月4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0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两年,即2018年和2019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其所获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应与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三者相一致。本次招聘需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
三、引进计划
2020年东营市东营区急需紧缺教师岗位优秀人才选聘计划引进15人(附件2)。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自2020年11月4日9:00起至2020年11月12日16:00(以指定邮箱接收报名材料信息时间为准)。应聘人员填写《2020年东营市东营区急需紧缺教师岗位优秀人才选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连同本人的报名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本次招聘指定电子邮箱dyqjszp2020@163.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专业方向)”。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不提供应聘材料或提供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审核。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集中资格审查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考核评价;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核评价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和现场资格审核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已通过审查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核评价、聘用资格。
(三)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考核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如同一应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20人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为答辩,初试满分100分,同一岗位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考核评价对象。初试成绩不带入考核评价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