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育才幼儿院一院(广州)公开招聘方案
一、单位简介
广东省育才幼儿院一院(简称“省一幼”)创办于1950年1月,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属下的副处级事业单位,是一所占地23906.2平方米、寄宿制与全日制兼备的幼儿园。现有在托幼儿一千多人,教职员工两百多人。1996年被教育厅评为首批广东省一级幼儿园,2006年被广州市教委评为广州示范性幼儿园。
二、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共4个,具体要求及条件见下表:
专业
要求 |
招聘
岗位 |
招聘人数合计 |
其中 |
具体条件 | |
大专应届
毕业生 |
本科应届
毕业生 | ||||
学前
教育 |
幼儿
教师 |
4人 |
2人 |
2人 |
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了解幼儿教育相关知识,具有幼儿教育基本功,热爱幼教工作,有爱心,教育能力强,性格开朗活泼,形象气质好,25岁以下,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 |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广东省政策和本院规定的薪酬待遇。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范围
各高等教育学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1年8月24日至2011年8月26日。信函报名截止时间以邮局邮戳时间为准。
2、报名资料:
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个人简历,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按以下的报名方式投递材料。
3、报名方式:
通过邮寄或发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邮寄地址:广州市北较场路6号人事办公室;邮政编码:510050;
电子邮箱:syiyou@126.com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0-83545611。
(二)资格审核
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由我院对应聘者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者,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我院将发出考试通知。
(三)考试
1、考试人数:按通过资格审核的实有人数确定考试人数。
2、考试时间:
笔试及面试安排同一天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范围
笔试:命题写作,考题根据当前幼教热点问题或幼儿教育新理念而定。
面试:
(1)技能技巧:乐器、唱歌、跳舞及其他特长展示
(2)教学活动组织:自选幼儿教育任一领域及年龄段(科学、数学、语言、音乐、美术等)活动内容,组织10分钟的幼儿教学活动
(3)英语口语:语音语感、日常对话
4、考试办法
(1)幼儿院成立笔试、面试评审小组,由院领导、人事和保教部门人员组成,人数为奇数,不少于7人。
(2)考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笔试占总成绩的30%;面试占总成绩的70%,其中技能技巧成绩占30%,教学活动组织成绩占30%,英语口语成绩占10%。面试及笔试成绩合计得出考试总分,总分60分以上为合格,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5、考试当天需带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考试成绩公布时间及方式:
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在考试后10天内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gdrst.gov.cn)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程序及标准均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六、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省人社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它问题的说明
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广东省育才幼儿院一院
二0一一年八月三日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