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笔试
(一)玉泉区教育局小学教师各类岗位笔试科目为两科,分别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幼儿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残疾人岗位、司机驾驶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评B类》;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评A类》。小学教师各类岗位笔试单科满分为100分,小学教师各类岗位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综合应用能力》×50%;其他各类岗位单科满分均为100分。考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事业单位合同工作人员应该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仅提供汉文试卷。普通岗位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必须用蒙文作答。对试卷出现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少数民族(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加2.5分。
(四)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五)笔试时间:2020年11月8日(星期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七)受疫情影响,请报考人员非必要尽量不要外出,近期内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要求执行。请报考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等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1.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项目人员”、“蒙汉兼通”各类岗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如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3的情况下,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全员进入复审。
3.临床医师、中蒙医师、中西医结合医师、医学影像医师、医学检验技师、医学影像技师岗位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临床医师、中蒙医师、中西医结合医师、医学影像医师、医学检验技师、医学影像技师岗位如实际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且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仍为1:3及以上则按1:3进入复审),如报名人数高于1:1不足1:2的情况下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全员进入复审;临床医师、中蒙医师、中西医结合医师、医学影像医师、医学检验技师、医学影像技师岗位如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及以下,该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玉泉区公开招考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设定的最低合格线方可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笔试结束后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单》同时签订考生承诺书。如因特殊原因考生本人无法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出具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委托书内容必须有考生本人无法到场资格复审的原因及委托代为资格复审的人员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代办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考生所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时间进行复审。未经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需考生亲笔签字或委托人亲笔签字;
(2)本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毕业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前10天内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以退伍军人身份报考的考生需提交退役士兵证;
(4)行政事业或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正在玉泉区服务的“六类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服务期间考勤证明。
(5)以户籍地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生源地条件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本人原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5.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七、面试
(一)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幼儿教师岗位面试采取专业考核的方式进行;其他非教育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凡采取两种以上方式进行的,其面试成绩加权计算方法,由用人单位在面试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必须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
(二)考生面试必须用汉语回答(包括蒙汉兼通岗位)。
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对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五)考试工作结束后,加权计算参加面试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并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一并公布。
(六)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九、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报考残疾人岗位的考生体检过程中体检标准与《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相冲突的以《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为准。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二)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被考核对象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被考核人员应在接到考核通知的20日内提交考核所需的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一)通过体检考核的考生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报名、聘用等资格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依次递补,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2.2020年应届毕业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或要求学位的岗位考生不能取得学位证)的;在本次招聘通知下发前被其他单位录用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3.对与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二)受聘人员因岗位原因实行考察期制度,考察期不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考察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考察期(含考察期间和考察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十二、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三、其他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各单位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471—5687033
0471—5687026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71—3389632
监督举报电话:0471—5686346
(注:咨询电话仅依据本简章内容进行解释,简章以外内容一概不予解答。由于报名期间电话咨询人员较多,有可能造成线路繁忙,考生如不能及时拨通电话,请务必耐心拨打或认真阅读本简章内容,以上咨询电话仅在工作时间开放,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
本简章由玉泉区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玉泉区2020年公开招聘合同工作人员
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