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夏固原隆德县农村公办幼儿园招聘保育教育服务人员公告【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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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固原市隆德县农村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服务力量,根据“隆德县2020年政府购买农村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服务承接主体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和隆德县教育体育局相关要求,秉持“围绕需求、择优选人、心系人才、为人择岗”的人力资源服务理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派农村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服务人员(以下称保教服务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择优和以岗选人、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人数为70名。
三、招聘性质
本次招聘属于我公司为隆德县教育体育局提供幼儿保育教育服务采取的企业用人招聘行为,所招聘保教服务人员属于我公司外派员工,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人事劳动关系,并由我公司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发放工资、保障各项劳动权益。所招聘保教服务人员由我公司以外派形式安排至服务外包单位,按照我公司与外包服务单位签订的《服务外包合同》有关约定及相关管理规章制度从事保育教育服务工作。
四、工作岗位
隆德县教育体育局所属农村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服务岗位,人员按农村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服务需求由我公司分派。
五、工作职责
根据隆德县教育体育局的相关职能和保教服务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和《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幼儿园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履行工作义务,承担各项工作任务。
六、工作地点
隆德县13个乡(镇)及村组公办幼儿园。
七、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尚科学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3、经政治审查必须符合学前教育工作要求和幼儿教师职业准则;
(二)职业条件
1、具有正确的就业择业观念和积极向上的人生价值态度;
2、完全理解和接受(认同)本《招聘公告》内容;
3、充分了解学前教育工作职能和幼儿教师工作职责,严格遵守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工作要求;
4、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学前教育事业,自愿从事幼儿教育工作,自觉维护教师队伍及保教服务人员形象;
5、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组织观念和保教服务人员所具备的爱心、热心、耐心,具有岗位奉献及吃苦耐劳精神;
6、经考察具有符合教师职业和保教服务人员队伍管理要求的个人基本素质及作风。
(三)岗位条件
1、户籍:具有隆德县户籍或者直系亲属(配偶、父母)为隆德县户籍的。若招聘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可放宽到固原市户籍。
2、性别:男女不限。
3、年龄:18周岁以上(2002年7月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后出生)。目前仍在隆德县幼儿园聘用且聘用一年以上的人员,年龄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后出生)。
4、学历:具有大学专科学历。目前仍在隆德县幼儿园聘用且聘用一年以上的人员,可放宽至中专学历。
5、资格:须具备教师资格证。对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2018、2019届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四)身体条件
1、具有正常履行幼儿保育教育服务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及素质,体检结果符合员工入职和幼儿教师身体条件,视力、听力、嗅觉不得影响履行工作职责;
2、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品行良好,无传染疾病、精神病史;
3、体型匀称、五官端正、装扮端庄、发型严整,无过度染(烫)发、无彩妆(甲);
4、体表无纹身、无明显疤痕(穿孔)、男性不得打耳钉眼;
5、语言表达流畅、口齿吐字清晰、普通话标准。
(五)优先条件
1、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目前在隆德县幼儿园聘用一年以上的幼儿教师,凭提供的相关证明笔试成绩加10分;
2、符合招聘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指战员、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教师配偶或子女、在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本人或子女,凭提供的相关证书(证明),笔试成绩加5分;
3、符合本次招聘条件,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凭相关证明笔试成绩加5分;
4、为助力我县扶贫攻坚,对符合招聘条件的隆德户籍“建档立卡户”家庭成员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优先加分项同时具备2项及以上的,只能享受其中最高1项加分。(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者;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史者;3、曾因违纪违规被公安机关或者其他单位开除、辞退、解聘者;
4、直系亲属涉嫌黑恶或腐败犯罪尚未结案者;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罚对象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者;
6、在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者;
7、利用网络等途径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者;
8、违法串联、集会、上访,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微信、QQ等形式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及扰乱社会秩序者;
9、不认同和接受(响应)本《招聘公告》者;
10、因违反招聘纪律、规定及相关规则被我公司列为应聘“黑名单”者。
八、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本次《招聘公告》通过我公司公众微信号、社会主流媒体等途径公开发布,进行广泛宣传引导。
(二)接受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设置专场招聘报名场地,提供现场报名咨询及相关服务。
(三)资格审查报名现场对应聘者资格符合性进行初步审查,指导应聘者完善提交报名资料、完整规范填写《应聘报名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每一个环节均进行资格审查,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存在违规报名情况或提供的应聘资料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或终止相应的资格。
(四)考试
1、笔试报名及资格初步审查结束,符合招聘条件的人数达到招聘岗位人数1.5:1立即组织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时间90分钟;考题类型分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等。笔试出题范围:
(1)公共部分为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要内容,国家基本政策、法律法规和本年内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事件,中华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历史、地理、生态常识,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情况,以及与本次招聘有关的内容要求等;
(2)专业部分为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教育法》、《教师法》、《幼儿园工作规程》、《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学前教育专业知识等;笔试阅卷结束后,综合加分项,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在报名微信群内公布笔试总成绩及排名,根据排名按招聘人数1: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与进入面试分数线最后1名人员笔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不受比例人数限制。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规则及时间根据需要设定,面试前通知。面试采取模拟教学、职业技能测评、特长才艺展示等方式。面试结束登分后,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在报名微信群内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
(五)总成绩
总成绩为100分,由笔试、面试二项成绩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核算后,由高分到低分排名,在报名微信群内公布总成绩及排名。
(六)考察
考察满分100分(考察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公布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员,与进入考察人员最后1名总成绩排名并列者一并考察,择考察成绩优异者聘用。考察由我公司组织,设定考察规程,并按规程不公开实施,对考察事项及被考察人员信息严格保密。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开展,考察内容为政治面貌、应聘动机、思想道德、家庭及社会关系、工作及学习表现、专业能力及素质、受表彰奖励、个人征信、心理健康、岗位适应情况等方面。考察成绩低于60分或存在不符合招聘岗位用人要求的终止或取消相应资格,空缺人员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按程序递补,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保教服务人员。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