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宁夏固原泾源县教育体育局教师招聘公告【8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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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合理利用人才资源,根据我县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发展需求,为解决中小学教师数量不足、学科结构短缺问题,推进教育教学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招聘高中教育、义务教育阶段编制外教师。
一、招聘人数
(一)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编制外教师岗位
根据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短缺情况,招聘编制外初中教师9名(其中语文1人、数学2人、英语1人、物理3人、历史1人、体育1人),小学教师51人(其中语文20人、数学16人、英语2人、美术3人、音乐3人、体育5人、信息技术2人)
(二)普通高中编制外教师岗位
根据2019年高中扩招及高考改革走班教学需要,招聘编制外高中教师23名(语文2人、数学4人、英语2人、物理7人、化学2人、生物1人、历史1人、地理2人、信息技术2人)。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2.坚持因需设岗、以岗择人的原则。
三、招聘人员人员资格条件
(一)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尚科学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3、经政治审查必须符合教育岗位工作要求和教师职业准则。
(二)职业条件
1、具有正确的就业择业观念和积极向上的人生价值态度。
2、充分了解教育工作职能和教师工作职责,严格遵守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工作要求。
3、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自愿从事教育工作,有较强的事业感、责任感和组织观念,具有岗位奉献及吃苦耐劳精神。
(三)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学科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高一级资格证书可报考低一级相应学科岗位)。其中小学教师在报考人数与岗位达不到1:1比例时,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专科院校大专毕业生及二次学历本科生(函授)。
3、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9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其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条件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过度染发、无浓妆艳抹,男性不得打耳钉眼、留长发;身心健康、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疾病;普通话标准;无口吃现象;听力测定双侧耳语(不低于4m)0-25db;嗅觉正常。
(五)优待条件
1、符合招聘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指战员、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子女,凭提供的相关证书(证明),面试成绩加3分。
2、符合招聘条件的本县“建档立卡户”家庭成员(户籍在同一户口簿)面试成绩加2分。
3、对符合招聘条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及目前在泾源县中小学(含幼儿园)聘用一年以上的教师(以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面试成绩加3分。
4、对符合招聘条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及目前在泾源县中小学(含幼儿园)聘用的教师,在教育行政部门或与其主管的教育学会(含分会、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各类竞赛中获得奖项及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面试成绩给予加分,具体为:
(1)优质课、教学技能大赛(不含视频课、微课)、骨干教师:区、市、县级一等奖或相应级别骨干教师,分别给予6分、4分、2分加分。
(2)论文、教学作品(包括课件、教学设计、教学视频、教具展演等):国家、区、市、县级一等奖,分别给予4分、3分、2分、1分加分。
(3)被区、市、县级人民政府授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最美乡村教师(不含优秀裁判员、教练员)等荣誉称号的,分别给予3分、2分、1分加分。
(4)承担县级示范课、观摩课或送教下乡活动,效果良好者,每承担一次加1分(以县教研室出具的证明为准)。
优质课、教学技能大赛、论文、教学作品加分高一级别二等奖可视为低一级别一等奖,国家、自治区级三等奖可视为市级、县级一等奖,优秀奖不予加分。同一成果按最高等级统计,不重复计算。
(5)对在我县各中小学任教,2018-2019学年(下)质量监测中合格率达到90%以上、优秀率达到50%以上的加3分(以学校、学区中心校及教研室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
以上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加分分值直接计入面试总成绩。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名
1、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人员(包括参加邪教组织、非法上访、吸毒情形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家庭成员(近亲属)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或充当保护伞的。
4、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公职人员(含事业编制人员)。
6、因违法违规被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7、在各类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仍在禁考期的人员。
8、因失信被列为联合惩戒或银行征信记录有3次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