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由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工作,采取面试与试讲的形式进行。(2020年10月19日13:00开始进行面试试讲工作,地址: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1.面试。应聘人员进行自我介绍,并回答评审组有关提问。考核内容包括相关材料的原件、形象气质、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特长展示等,每人不超过10分钟。
2.试讲。应聘人员需试讲本专业高中教材指定章节,至少15分钟,由评委进行考核。
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面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即考核成绩=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两位。如考核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3.评定。依据面试、试讲结果,由评委合议,确定初步人选。
4.选用意向结果通过当面通知或电话通知方式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接到通知后,签订拟聘用合同。
(五)体检。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做好保密工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察。体检合格的,由各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提请毕业生毕业院校协助对其现实表现进行考察证明,出具考察证明。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七)拟聘人选确定、公示。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经各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写出书面报告,填写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连同拟聘人员试讲结果、体检和考察情况等材料由秦皇岛市教育局审核汇总后报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证明符合所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证件等均可提供扫描或拍摄的电子版),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无正式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一年,有正式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如有岗位没有合适人选,各招聘单位将对空余岗位进行新一轮招聘,具体方案另行发制定。
报名咨询电话:
秦皇岛市第一中学:王老师19803288155
秦皇岛市第三中学:王老师15603382727靳老师15603383030
秦皇岛市第五中学:杨老师18533511105
秦皇岛市新世纪高级中学:罗老师13633359182
山海关第一中学:凌老师13833569350
监督举报电话:0335-3965615秦皇岛市教育局组织宣传科(工委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