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区招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准考证要求按时到达指定位置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3.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与笔试成绩一同公布。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基础知识。
4.成绩查询:笔试结束5日内在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政府网(http://renxian.gov.cn)发布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面试人数和招聘人数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内容:
采取说课、答辩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其中说课7分钟,答辩3分钟。说课科目为应聘学科课程,说课范围为现行学段教材。
3.面试分值:
面试满分为100分,实行当场打分,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式,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在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政府网(http://renxian.gov.cn)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市级及以上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疫情防控工作中受到表彰奖励的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政府网(http://renxian.gov.cn)公布。
体检工作由区招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产生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邢台市任泽区人民政府网(http://renxian.gov.cn)公布,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且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并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要求
(一)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等时间确定后将在报名网站统一公告(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以免错过考试时间。
(二)应考人员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一程序中,如发现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凡在规定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规定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被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期限内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招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方案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9-7519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