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考人员于2020年9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由本人到宁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崇远楼201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4.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进入学校的报考人员自行佩戴口罩,一律从学校东门进出,按流程做好体温测量登记、出示绿色健康码、消毒等工作后方可进校。
四、考试
考试工作由宁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人社局、教体局全程参与并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考试实行百分制,分笔试、说课和实操三阶段,分值比重为笔试30%、说课40%和实操30%(语文、数学、英语和体育报考人员没有实操,分值比重为笔试50%、说课5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100分)
笔试时间:2020年9月19日上午9:00-11:00;笔试时间如因故有所调整,将提前在宁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dningjin.gov.cn)予以公告。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和公共基础知识。
(二)进入面试条件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由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考生考试成绩,确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计划聘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设立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考试范围的考生,若有放弃资格或被取消资格的,按照所报考岗位考生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所报考岗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最后一名有若干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考试范围。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名单及时在宁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dningjin.gov.cn)公布。成绩尾数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每人70元。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说课(100分)
说课内容:按照所报考岗位确定说课题目,说课10分钟,说课成绩尾数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实操(100分)
实操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考试内容为所报专业的实训操作。
五、成绩公布和考察体检
(一)成绩公布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说课×40%+实操成绩×30%(语文、数学、英语和体育专业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说课×50%),成绩尾数保留两位小数。按照综合成绩高低分别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若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并列时,按实操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人选,并及时在宁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dningjin.gov.cn)公布。
(二)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还要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重要档案材料缺失,对档案经历无法解释说明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三)体检
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未经县招聘主管部门同意,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该专业考生的综合成绩高低进行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四)聘用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宁津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因举报经查实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公示结束后,宁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将拟聘用人员报宁津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由宁津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与我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宁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具体组织实施,人社局、教体局协调配合,并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实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五公开”。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七、注意事项
(一)请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认真阅读《宁津县2020年教师招聘疫情防控告知书》,并下载《个人健康情况承诺书》(见附件4),提前做好相关防疫准备工作,严格遵守有关防疫措施规定。
(二)咨询电话:0534-5535301
姚老师:18265345670
聂老师:15206901136
附件:附件下载.zip
1、2020年宁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2、2020年宁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聘教师报名表;
3、诚信承诺书;
4、个人健康情况承诺书。
宁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