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德州教师招聘 山东德州宁津县公开招聘教师【2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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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育系统人员结构,提高教育系统人员素质,增强教育系统发展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2020年宁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7日以后出生)。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证条件。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7月27日之前取得。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可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0年1月至8月毕业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2018年、2019年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定向岗位。
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届留学毕业生及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27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非应届留学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也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试用期、备案制管理人员)、中小学教师;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www.sdningjin.gov.cn/(宁津县政府网)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7日9:00-7月29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7月27日11:00-7月30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审核前多次填报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7月27日11:00-7月30日16:00
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公布咨询电话,在报名期间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窗口显示初审结果。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考生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的,以及在7月29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期间,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公布的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7月27日11:00-7月31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津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0年宁津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宁津县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情况表》(参加面试或专业测试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开考比例可降低至1:2。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为避免计划浪费,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按照招聘单位相同、招聘岗位性质相同的原则,报考宁津一中B类岗位达不到计划人数,计划岗位转到相应科目A类岗位指标中。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本人或委托人于7月27日—7月30日到宁津县教体局政工股(文昌路南首教育大厦四楼)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各招聘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由宁津县教育和体育局对照岗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对资格审查进行指导监督。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宁津县教育和体育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20年宁津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宁津县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情况表》。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应届(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承诺书。
择业期(2018届、2019届毕业)内未就业毕业生提供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失业证或未就业证明材料、应届(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承诺书,1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其他考生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1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4.招聘单位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