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〇一一年孝义市教师招考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孝政发[2005]96号)文件关于“建立完善按需选招的师资补充长效机制”的精神,我市决定择优招考教师100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领导机构
孝义市政府专门成立2011年教师招考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杜红涛(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田 曜(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杨郁强(市人事局局长)
赵良平(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王建国(市编办主任)
张能海(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市教育局副局长)
董爱花(市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霍明川(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褚 龙(市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李开元(市教育局副局长)
招考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主任由田曜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市教育局、人才中心等相关部门抽调。
二、招考范围及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五官端正,口齿伶俐,四肢健全;
3、具有孝义市户籍;
4、具有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市(地)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配套的学生档案;
5、专业对口,即所报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6、第一学历为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以上不含专升本学历),年龄不超28周岁(1983年7月1日后生)。
三、招聘岗位
农村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英语、计算机科学技术学科各20名。
四、招考步骤
(一)报名
1、报名证件:毕业证(第一学历)、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人事代理证(就业协议书,已经被我市录用为大学生村干部的凭有关证明)以及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就业报到证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报到证、户口本、毕业生档案在报名期间取不回者,可凭有关证明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时间为8月5日至8月7日,地点为崇文街小学。
3、填报志愿:报名者要填写《孝义市2011年招考教师报名登记表》。
4、面试:按照国家教师资格面试标准执行。
5、收费:报名费10元/人,考务费140元/人。
6、照像:根据报名顺序进行编号并当场照像。
(二)报名公示
对符合报名条件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3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地点:市党政办公大楼门厅和旧市委门前(下同)。
举报电话:7622222(市教育局人事科),7828311(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
(三)文化课考试
1、科目及分值:考试科目分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加试科目。公共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分值100分。专业科目为所报专业科目,分值150分。报考英语、音乐、美术、体育科目者加试语文,报考计算机科学技术科目者加试数学,分值为100分。
2、内容及形式:教育学、心理学以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考试中心中小学教育理论考试规定的内容为依据,其它学科以高中或所报专业课程标准为依据;形式为闭卷笔试。
3、时间安排:
4、公示考试成绩:公示期为3天。
5、确定课堂教学技能测试入围人员:按照报考学科考试总
成绩一条龙排队,从高到低1:1.5的比例确定。
(四)课堂教学技能测试
1、内容、形式及分值:内容为所报学科的课堂教学技能,基本形式为备课、说课、讲课、答辩,分值为每科100分。专业技能测试,在讲课之后进行。
2、时间及地点:时间为8月23日,地点另行通知。
3、收费:考务费80元。
4、公示成绩:公示期为3天。
(五)预录
1、在课堂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60分以上)中由高到低预录,预录比例为1:1。
2、报名人数不达招录人数的2倍时,按比例递减课堂教学技能测试入围人数。
3、出现并列名次时按专业科目成绩由高到低预录,专业科目成绩也并列时一并预录。
4、公示预录人员名单,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有取消资格的,可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有取消资格的不再递补。
5、预录人员在公示期内把相关短缺证件、配套档案统一转到市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者取消预录资格,依次递补。
6、预录人员在公示期间的规定时间内到市人民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预录资格,依次递补。
(六)培训
预录人员由市教育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教师职业道德、新课程改革理论、教育教学技能、教师基本功、现代教育技术、学科教材教法等。培训工作另行安排,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预录资格,不再递补。
(七)上岗试教
预录人员中,由市教育局按照考试成绩和本人志愿,按照高分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不能满足本人志愿者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者,取消预录资格。
试用期为一年(除国家法定请休假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脱离教学岗位)。试用期工资,按国家试用期工资标准执行。
五、考核聘用及待遇
试用期满,教育局对试用期满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合格者,由相关部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列编起薪时间从2012年9月1日起执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如果没有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视为不合格。
被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至少六年,时间从试用期2011年9月1日算起。
六、工作日程
7月28日—8月4日 召开招考工作会,媒体宣传
8月5日—8月7日 报考者持相关证件报名
8月9日—8月11日 公示报考人员名单
8月13日 文化课考试
8月23日 课堂教学技能测试
8月27日—8月29日 公布预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
七、工作要求
1、市招考教师领导组要切实加强对招考工作的领导,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研究,妥善处理,确保社会稳定。
2、市纪检委要加强对招考工作的监督。对在招考工作中违规、违纪的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未尽事宜,由领导组根据实际情况,依据有关规定研究决定。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