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小学、幼儿教师共2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2012年前(含201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数量、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交城县初中、小学、幼儿教师共280名。具体名额详见《交城县2012年公开招聘初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6年7月5日至1994年7月5日期间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交城县2012年公开招聘初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表》(附件);
7.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不要求教师资格证)。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人员;
5.正在接受纪检或司法调查立案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生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陆吕梁人事人才网(http://www.llrc.com.cn)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人只能报一个岗位,确保本人所填学历、专业等信息与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所交报名费等不予退还。
报名时间:2012年7月5日至7月12日18:00点前。
2.资格初审
报名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在网上缴纳报名费、考务费90元。
资格初审时间:2012年7月6日至7月12日20:00点前
缴费截止时间:2012年7月12日23:00点前
成功报名的考生请注意登陆吕梁人事人才网查询准考证发放、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各环节工作的有关组织实施时间、要求和结果等的公告。
3.报名人数要求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达该岗位拟招聘名额3倍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相关媒体发布变更公告,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退还报名费用。
4.准考证发放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交城县人事局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分两次发放,先发放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准考证,测试结束后,另行通知测试合格人员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考生领取准考证后先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进行。
测试采用一定形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适应报考岗位的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仪表举止等。测试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60分及以上确定为合格,不达60分确定为不合格。每名考生测试结束后,专家组算出的分值即为该测试者的测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测试结束后公布合格人员名单。测试合格人数须高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2倍,少于2倍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合格者参加笔试,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具体测试方案另行制定。
测试合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测试成绩为准,不占本次招聘名额,单独直接进入其他程序。
(四)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论+本科目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门。两门共计200分。试卷中“教育教学理论”、“ 本科目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所占分值分别为20分、80分和100分。成绩公布后,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3日内提出书面查分申请。
按照晋政办发【2009】64号文件规定,对“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高等学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凭省(或市)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省教育厅等负责组织实施上述计划项目的部门出具的证明,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笔试结束后的次日向本次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拟聘用人员以笔试成绩为准,按照各岗位拟聘人数分别从高分到低分1:1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以试卷中“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序,如“公共基础知识”分数一样,则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书)。如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2012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等证明,其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件材料须在2012年9月1日前交回,逾期交不回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统一在领导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须经领导组同意后组织复检,确保体检客观、公正。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核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自律意识、遵纪守法以及工作回避等情况进行认真考核。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考核结束后,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提出,经查实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县人事部门下达聘用通知,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具体工作单位及岗位。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享受全额事业单位相关待遇。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后,再到岗任教,并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及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除城区幼儿教师和音、体、美等个别紧缺岗位外全部分配到交城县山区农村学校任教。招聘为初中教师的,如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短缺,将由教育主管部门适当调剂到小学任教。不服从分配和调剂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组按相关政策研究决定。本公告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交城县人事局 0358-3522441
交城县2012年公开招聘
初中、小学、幼儿教师领导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