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初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参加初试的考生务于2020年9月2日下午15:00—17:00到平原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平原县五岳街429号)领取《初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初试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3.初试时间为2020年9月3日,初试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初试准考证》。
4.初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根据初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6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说课+答辩”的形式,实行100分制,当场评判、当场公布。参加面试的考生务于2020年9月3日下午15:00—17:00到平原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平原县五岳街429号)领取《初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初试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内容:以所报岗位相应学科教材为依据。
3.面试时间:2020年9月4日。
4.面试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四、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者,按照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说课成绩、答辩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先后顺序。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面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二)体检: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登录平原县人民政府网站(乡镇部门-平原县教育和体育局公告公示栏),浏览教师招聘相关通知,按照通知要求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体检通知书》。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经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受聘人员实行备案管理,在职称考评、岗位聘用、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社会保险、管理使用等方面,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同工同酬、同等待遇。
七、纪律监督
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实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五公开”。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八、其他
1.在整个教师招聘期间,应聘人员须始终保持通讯工具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平原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2、应聘期间,考生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入校时要佩带口罩,主动出示电子健康码,接受体温监测,避免人员聚集。
3.本次教师公开招聘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尹老师18766050818、张老师15965970860
附件1:平原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0年第二次教师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4:2020年平原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招聘报名表.doc
平原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