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20年应届毕业生承诺书》1份
(6)《“先上岗、后考证”考生个人承诺书》1份
(7)《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1份
(8)报名全部复印件应使用A4纸,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未被聘用的考生,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4.报名咨询电话:
15142016690、18304022771
5.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1.学校在考生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根据考生填写的《报名表》以及提交的材料,对照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核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核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及聘用过程始终,对于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者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本次招聘不进行笔试,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
1.面试人员:
资格审核结束后,在沈阳市第七中学微信公众平台公布面试人员名单。考生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于8月24日上午8:30到沈阳市第七中学主校区领取准考证。
2.面试时间:
2020年8月2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考核的形式为:三分钟自我介绍+三分钟学科基本功展示+九分钟试讲(内容自选,各科教材均为沈阳市现行教材五年级上册)。每名考生面试的总时间限定在15分钟以内,由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对考生进行量化评分,评委当场亮分。
4.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按学科名额从高分依次录取。
5.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学校将对面试全程进行录像,每场安排两名专职纪检监督工作人员。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安排现场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学校通知。
(六)考察
由招聘学校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进行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自报名起,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如有不明事宜可以拨打咨询电话:
15142016690、18304022771
沈阳市第七中学教育集团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