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评委:外聘非本市学科或相关学科教师担任。
3、面试分数: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其中报考小学体育、美术及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微型课60分,特长展示40分。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评判,核准后在面试室公布。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对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缺额不再递补。
(五)录取办法
笔试、面试按5:5权重计入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依次参照教育基础知识、专业课成绩,如再并列,另行组织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六)资格复审
对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进入体检者进行资格复审,参加复审的考生需提前准备好本人档案及报到证,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的,视为自动弃权。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缺额依次递补。
(七)体检
笔试、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体检。体检项目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相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将在考生提出申请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自理。
(八)考核
主要考察了解报考人员的现实表现。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报考资格条件不真实的;
3、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4、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其它情况。
因考核不合格或考生弃权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九)公示、录取
经笔试、面试、复审、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无异议者予以录取。
四、其他事项
1、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县教育局会同编委办、人社、财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2、对符合“先上岗、再考证”政策的录用人员,录用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被聘用人员在乡村学校工作至少5年(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学位人才试用期满后,可在本县教育系统流动)。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要按照辽宁省和葫芦岛市及建昌县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总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请考生仔细阅读《2020年建昌县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疫情防控事项须知》(附件5)
五、纪律与监督
1、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确保提供的证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出,取消其考试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县组织的招聘考试。考生应确保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如通讯方式不畅通,在招考过程中出现失去联系的情况,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试实行回避制度,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与考生有规定范围内应当回避的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对有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7710133。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建昌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聘工作。
未尽事宜,由建昌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相关事宜由建昌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电话:360802679930593608028
附件3:2018-2020年毕业的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承诺书.doc
建昌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