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进入考点时,出示健康码,主动配合测量体温。考生进入考点后,需全程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医用外科口罩,仅在入场核验身份时可以暂时摘下口罩。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场,进出考场、厕所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笔试时间2020年9月3日上午09:00-11:00,具体考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本次笔试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负责出题、阅卷。根据笔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分职位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人数如达不到2: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四)证件审核
证件审核工作由人社局、教育局负责。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证件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证件审核有问题人员,如不能按要求和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面试人选。证件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2020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报到证;(3)已经取得教师资格证或考试通过暂未发证的,提供教师资格证或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各项成绩考试合格的证明。未取得的不必提供;(4)本人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衡水市户籍往届未就业的符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报到证;(3)户口簿(包括首页和本人页)或户口迁移证等相关证明材料;(4)已经取得教师资格证或考试通过暂未发证的,提供教师资格证或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各项成绩考试合格的证明。未取得的不必提供;(5)报考服务基层项目计划岗位的人员按管理权限持相关部门颁发的服务期满合格证,202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尚未发放合格证的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6)本人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衡水市户籍往届不符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毕业证、报到证;(3)户口簿(包括首页和本人页)或户口迁移证等相关证明材料;(4)教师资格证或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各项成绩考试合格的证明;(5)报考人员就业的按人事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及同意报考的意见,未就业的不必提供;(6)报考服务基层项目计划岗位的人员按管理权限持相关部门颁发的服务期满合格证,202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尚未发放合格证的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7)本人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8)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
以上各类人员提供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2张。
(五)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请考生关注本次考试网址的公告通知,按规定的时间在“面试通知单”专栏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诚信承诺书》。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内容包括仪表、说课。仪表是对应试者着装、仪表、举止、谈吐等方面的综合评定,说课为拟任教学科相关课本(不指定范围、书籍),抽签决定说课题目,当场备课后进行说课,当场打分。
面试根据考生人数、面试时限合理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电脑自动生成顺序排列),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综合考试成绩按照面试小组排序,并按面试分组的招聘计划确定。
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单》、《笔试准考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未到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现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和面试成绩。
(六)考生总成绩计算
面试及格分数线以上考生计算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
教师体检的标准按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进行。参检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参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复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八)考察政审和资格复查
考察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出具考察报告。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要求拟聘人员提供档案等资料进行资格复查。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考察不合格者,由主管部门及相关事业单位提出取消聘用资格的意见,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核。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在深州市人事考试网、深州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深州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待遇和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审批的增人计划确定拟聘人员岗位后,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拟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考生在深州市教育系统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
2、待遇: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进行聘用管理,纳入事业单位编制。
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参加或不合格的,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档案及有关材料的,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请考生及时关注本次招聘考试网:221.192.132.88:81、“深州市政府网站”(www.shenzhou.gov.cn)、“深州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有关信息的发布。
如对报考岗位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特别提示:请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教育局咨询电话:0318-6172012
人社局咨询电话:0318-3325096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不实、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即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