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二0一七年公开招聘乡镇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
2017年枣强县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已经市、县编办批准,使用事业单位编制。经上级审核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为乡镇中小学、幼儿园招聘部分教师。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教育。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5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5日后出生)。
3、学历、教师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
2017年全日制毕业生不限户籍,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面向衡水市户籍(含就业报到证派往我市;含户口迁移证派往我市);不限开考比例的边远学校面向枣强县户籍。
应聘初中教师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乡村学前教育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
与就业单位签订了劳动协议的须单位出具报考证明。
应聘教师所学专业、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与应聘的岗位学科要相同或相近(相近的文科专业有中文、政治、历史和地理等;理科专业有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音乐、体育、美术、英语(其他专业毕业生如有英语六级以上证书也可报英语专业)、信息技术(计算机)专业要求招聘对象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与应聘的岗位学科要相同。
考生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暂未发证的,需提供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各项成绩考试合格的证明。
4、申报语文学科岗位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数额
1、全县共招聘教师50名,在县教体局下属学校从事教学工作(详见附表《2017年枣强县公开招聘乡镇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2、本次公开招聘设置部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如某“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开考要求,则该岗位转为普通岗位使用。具体岗位详见附表《2017年枣强县公开招聘乡镇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时间截至2017年12月31日)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但要符合教师招聘报名条件。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成立组织(略)。
(二)发布公告。
2017年12月15日-2017年12月24日通过枣强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5日-12月27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枣强县教师进修学校多功能厅;
教体局联系电话:8566181,8224263。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及全部复印件(一式一份)和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枣强县教师进修学校多功能厅现场报名。报名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考试诚信承诺书》(附后,自行打印填表)。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考生要保持电话的畅通,考生因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或因更换手机号、关机(不接听电话)等情况,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负。
4、按照物价部门文件,每人收取考试报名考务费100元,用于考试费用支出。
5、资格审查。县教体局负责对考生相关材料的确认审查。
6、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整招聘人数至符合开考条件,减少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招聘岗位;边远学校的招聘岗位不限比例,边远学校指:加会中心小学,吉科中心小学,金子中心小学,石村中心小学,张米中心小学,臣赞中心小学,卷子中心小学,吉利中心小学、王常中心小学、唐林中心小学,崔庄中心小学。
7、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2018年1月4日8:30-17:30在枣强县教师进修学校领取准考证。
8、考场安排。根据报名情况,采用高考编排程序确定同科目考生的考场及考号。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1月6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等内容。
3、考试按照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程序组织考试,对违纪舞弊者,按相关规定处理。县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合理设置考点、考场和考试管理工作,县纪委、县人社局全程监督。
考点选择交通便利、环境幽静、基础设施较好、便于封闭的学校设置笔试考点。考场内要设有电子监控设备和电子屏蔽设备,考点配备金属探测仪等高考专用设备。
4、笔试均为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5、应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身份证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限开考比例的学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达到1:2的,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1:2的,均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面试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对于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考点选择交通便利、基础设施较好、便于封闭的学校设置面试考点。面试考场包括“三室”,即面试室、候考室、备考室,考场内设有电子监控设备和电子屏蔽设备,考点配备金属探测仪等高考专用设备。
4、面试内容为枣强县中小学、幼儿园相应学科教材。
5、面试分数和方法。
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考生按抽签顺序号提前30分钟到备课室按指定的课程进行备课,由工作人员引领到面试室进行说课,考生进入面试室,报告序号开始说课,不得透露姓名、不介绍个人情况。由评委按照评分细则逐项打分,当场亮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成绩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6、总成绩合成。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7、面试组织。
面试评委小组均从异地聘请具有相关专业的人员担任。
8、确定拟聘人员。根据用人单位、每学科招聘的指标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每学科拟招录的人员。
(六)体检与考核。
考试结束后,本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及体检的人员并进行公示。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综合考核和体检。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负担。
对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档案根据报名要求条件进行审核,通过档案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教体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由县人社局和县编办办理相关手续。
考生一旦被正式录用,在录用单位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在枣强县教育系统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规定服务期限内,不得申请调出,不得参加各类公开招聘(招录)考试,组织人事部门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五、监督措施
1、此次招聘教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
2、县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将进行全程监督,对考生采取考前逐人及考场内录像,以防替考现象的发生;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人员,是考生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是工作人员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为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考试期间由公安或武警担任考点的警卫工作,对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为接受群众监督,设立监督电话:8566181、8224263。
4、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在枣强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如有变动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另行通知。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在枣强县教育体育局。
二0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