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武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教育系统乡村小学教师20名,卫生系统乡镇卫生院25名,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5名。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以下 (1977年10月1日后出生)。其中岗位信息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全日制学历、专业和技能等条件。
(四)报考教师岗位的,须满足以下条件:
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暂未发证的,需提供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考试合格和正在认定的证明。
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测试等级证书。
(五)报考卫生系统专业岗位的,须具有报考该岗位的从业资格证。已通过相关资格证考试暂未发证的,需提供相关考试机构出的考试合格和正在认证的证明。
被吊销过医疗从业资格证、被吊销过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的、因医德医风问题被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通报批评过的、发生过重大医疗事故的、县(市)卫生计生委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报名的情形的都不允许报名。
(六)往届毕业生限衡水户籍或生源地为衡水,应届毕业生不限定户籍。毕业生本人、父母或配偶一方具有衡水户籍并在武强县工作年限满五周年及以上的,同意报考。服务基层人员不限户籍,但服务单位限定为衡水市。
(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服务期满(时间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八)专门为服务基层人员设定的10个岗位,如报名不够开考比例转为该岗位相应普通岗。
(九)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十)在编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十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过公职人员,在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而没有撤销的人员,参加过非法组织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学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十二)所有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武强县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三、招聘程序
1、成立武强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发布公告。通过县电视台、武强县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3、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3日到2017年10月 27日
上午:9:00到11:30
下午:2:00到5:00
(二)报名地点:武强县教师进修学校
(三)报名要求
应聘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近期同版小二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到现场报名(报考教师人员还须携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考卫生系统的须提供所报岗位的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每位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要求报考人员现场报名,他人不得替代。报名表中所填信息需与个人档案记载相一致。已取得事业编制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单位的相关证明。报名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附报名表,考生自行下载。
(四)开考比例
报考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并通知有关人员改报其他岗位。农林局为“三支一扶”人员设置的岗位不设定开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