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二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系>或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4.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交学籍在线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应在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前有效);
5.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6.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7.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8.夫妻一方为托克托县户籍的,非托克托县户籍一方报考时需提供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9.因求学或工作将户籍迁往学校或工作所在地的,报考时须提供本人原托克托县户籍注销页原件及复印件或原托克托县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在职人员报考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11.服务期满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正在服务期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服务单位提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六)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2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七)各项复印材料由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五、面试
(一)面试由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统一组织面试。面试采取模拟课堂和专业技能测试形式进行,每位试讲者准备15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5分钟,分值为40分;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60分,分为弹唱、舞蹈、简笔画三部分,每一部分占20分。
(二)面试使用汉语作答,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一)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除外)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的人选。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同时确定为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的人选。
七、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工作由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以实际通知体检时间为准,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考生对当日、当场不能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体检合格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由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个人诚信、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报考人员考核不合格,经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考核对象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应按要求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未经允许且不能按时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一)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托克托县政府网(http://www.tuoxi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按照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三)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四)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的、在本次公开招考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前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办理聘用手续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或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五)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六)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高校毕业生”,用人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1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新聘用的幼儿教师每学年要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九、合同签订及薪酬待遇
(一)本次公开招聘幼儿教师为编制外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自确定聘用之日起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2个月)。
(二)薪酬待遇:按公办幼儿园正式同类教师应发工资的80%执行,并缴纳相应社会保险。
十、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一、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二)公开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托克托县政府网(http://www.tuoxian.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471-85111300471-8528587
监督举报电话:0471-8520392
本简章由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考聘用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托克托县2020年公开招考聘用幼儿
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