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该岗位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
2.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由面试评委进行当场打分。
(1)岗位代码01-19岗位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2)岗位代码20-33岗位 :面试采用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综合总分
考生的综合总分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而成;综合总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取四舍五入法取小数点后2位(必要时可增加小数点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从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总分均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考察由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组织实施。
七、聘用
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名称、拟聘人员基本信息等。
八、递补
资格复核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规定时限内,由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决定是否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后、办理聘用手续前,因考生放弃资格,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等,由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决定是否从本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依次递补,并报厦门市人社局备案。
已进入办理人员调动(接收)或报到等就业程序的,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的名额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纪委、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过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报考者在招考系统中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四)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将及时通过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xmcu.cn)通知公告发布,请考生自行留意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五)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招聘政策、招聘条件等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工作人员。
联系方式:白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592-5909095;0592-5909319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城市职业学院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情况确实特殊的,包括个别岗位是否取消招聘等问题,由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研究后做出决定,并事前报厦门市人社局备案。
附件:
1.《厦门城市职业学院补充编内工作人员考试岗位信息表(2020年8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