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5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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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需求,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及其他岗位人员159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毕业两年内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和非全日制研究生(2018年、2019年、2020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13日以后出生),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专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4年8月13日以后出生);
5.天津市户口迁入日期截止到2020年8月12日;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等),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之前须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具有教师资格证。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可参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实行“先上岗、再考证”规定,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10.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3.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
7.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静海区在编教师及正在办理入编手续的人员;
10.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2020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0年8月7日,在中天人力资源网、静海人才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
中天人力资源网:http://www.cnthr.com
静海人才信息网网址:http://www.tjjhrc.com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中天人力资源网上进行。网址:http://www.cnthr.com。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3日9:00至8月17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20年8月13日9:00至8月18日17:00。
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区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待审查和通过审查后均不可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适当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办理地点: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九龙路58号)
办理时间:2020年8月17日
上午:9:00至11:00
下午:14:00至16:00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教师岗位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学科专业知识占80%,教育综合知识占20%),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学科专业知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念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会计岗位为《会计基础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笔试时间:2020年8月22日上午:9:00至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址下载。
下载时间:2020年8月19日17:00至8月22日9:30。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2020年8月27日14: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2.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