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试
考试为笔试和面试两项内容。
在县人社部门的指导下,考试工作由县教科局组织实施,教科局履行直接责任。考试一律在标准化试场进行,实行全程电子监控录像,录像资料存档。
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绛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1)笔试
笔试的命题和阅卷工作由具有资质的机构担任。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一堂考完。总分100分,时间150分钟。
笔试内容:
高中、初中各科教师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以高中、本科知识为主。
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以初中、高中知识为主。
幼儿教师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和幼教工作综合应用能力等知识。
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在“绛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成绩。
(2)资格复审
笔试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不足该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各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和县教科局共同负责,具体时间待定。
进行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档案(办理人事代理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才中心出具档案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专科学历无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提供)、网上报名登记表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已参加工作的需要另外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且没有合格证书的考生需要另外提供由相关部门加盖公章确认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具体为: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出具“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2010年及以后尚未领取“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和参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的,需携带合格证书进行资格复审。
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的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创业就业基金监管中心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拟聘用前还须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毕业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所空缺的面试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予以等额递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递补工作进行一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并进行公示。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专业技能等能力。
面试主要采取讲课的方式。面试考官7人,全部由外地市具有资质的教师担任。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当场亮分,当场统分,当场宣布分数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绛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4)综合排队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不低于综合成绩60分。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4.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数与岗位数的比例为1:1。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依据《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5.考察
考察由招聘领导组统一安排,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6.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绛县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绛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7.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执行国家见习期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申报,人社局审核,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审批,财政部门列支。试用期满,由人社部门和教科局共同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并出具考核意见。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报请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审批后予以转正定级,由用人单位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档案、编制、工资等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允许调动。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并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六、岗前培训
被聘用的教师,由县教科局组织业务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七、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2.招聘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3.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绛县教科局0359-652689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