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蚌埠市禹会区公开遴选乡村学校教师到城区交流任教的公告【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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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结构,增强活力,根据《关于印发<禹会区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禹发﹝2017﹞27号)、《禹会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工作方案(试行)》(禹办发﹝2018﹞52号)、《禹会区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禹教体〔2020〕16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2020年暑期面向禹会区乡镇中小学公开遴选教师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工作实绩审核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遴选的用人机制。
二、遴选计划
本次共计划遴选乡镇中学教师3人,乡镇小学教师7人。(详见附件1)
三、遴选条件
(一)城区中学
1、共计划遴选乡镇中学教师3人(数学、生物、地理各1人),遴选合格者根据学校安排担任初中教育教学工作,交流试用期一学期,试用期满经学校考核合格后正式留用。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良好,身体健康。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无违规违纪和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在乡村工作满三年的在职在编教师。
获得区级及以上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可放宽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要具备与其报考岗位相应的合格学历(国民教育系列)。
5、报考人员报考的学段应与现任教学段一致,学历专业、现任教学科或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要与其报考学科一致。
6、本学年度所带班级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7、2017年秋季以来,其中一个学年度病假累计达三个月或事假累计达一个月以上者,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8、受处分期间、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涉嫌违法违纪违规且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9、遴选教师面试成绩按比例核算前低于70分不予入围。
(二)城区小学
1、共计划遴选乡镇小学教师7人(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1人)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良好,身体健康。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无违规违纪和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在乡村工作满三年的在职、编外聘用教师;或者无违规违纪和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乡村学校“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教师。
获得区级及以上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可放宽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要具备与其报考岗位相应的合格学历(国民教育系列)。
5、报考人员报考的学段应与现任教学段一致,学历专业、现任教学科或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要与其报考学科一致。
6、本学年度所带班级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7、2017年秋季以来,其中一个学年度病假累计达三个月或事假累计达一个月以上者,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8、受处分期间、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涉嫌违法违纪违规且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9、遴选教师面试成绩按比例核算前低于70分不予入围。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遴选公告及相关后续事宜在禹会区政府网站发布,不另行通知。网址:http://www.yuhui.gov.cn/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30日-31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蚌埠市禹会区政府三楼310会议室(地址:蚌埠市涂山路429号华禹大厦3楼)。
3、有关注意事项:
(1)申报遴选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各类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政审合格材料(近三年学校考核的综合鉴定)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即资格审查),报名时验原件、交复印件(政审材料交原件)。
(2)申报遴选人员需提交材料:报名表(附件二)一式二份;同意报考证明(附件三)一份;考核项目赋分申请表(附件四)一份;个人政审材料(学校近三年考核综合鉴定);个人报考承诺书(附件五)一份;交小2寸证件照2张。纸质件须原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3)资格审查后,符合遴选条件者需本人签字确认,并当场领取《面试证》。
(4)每位申报遴选人员限报一个学科。
(5)凡遴选到城区任教人员,试用期一学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留用。如报考学校相应级别专业技术岗位无空额时,愿意高职低聘。
(6)遴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公开遴选考试,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考核项目(所有项目均由本人提供学校审核、出具证明材料及佐证材料,教务主任审核,校长签字、盖章)
1、城区中学
(1)综合素质得分。任职以来获得名师、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教坛新星等荣誉称号,其中: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得5分,市级得3分,区级得2分。以最高的为准,不累计加分。担任班主任或现任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3年以上得5分,不超过3年得3分。
(2)服从工作加分。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大局意识强的得1分。2017年秋季以来,出现过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不得分。
(3)出勤考核加分。
①2017年秋季以来,其中一个学年度病假累计达三个月或事假累计达一个月以上者不得分,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②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出满勤得2分,不满勤,但请假在允许范围内的得1分。
(4)教学业绩得分(所获荣誉称号和表彰项目必须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下属教研部门授予,所有分值累计不超过17分)。
2017年以来,学科业务获奖(与所报学科一致)得分。(每小项只计一次,以最高的为准,不累计得分。)
①获省级以上现场优质课、基本功大赛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得5分、4分、3分;获市现场优质课、基本功大赛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得4分、3分、2分;获区现场优质课、基本功大赛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得3分、2分、1分。
②撰写的教育科研论文获省级以上教科研部门颁发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得4分、3分、2分;获市级教科所颁发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得3分、2分、1分;获区教研室颁发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得2分、1分、0.5分。
③撰写的教学设计获省级以上教科研部门颁发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得4分、3分、2分;获市级教科所颁发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得3分、2分、1分;获区教研室颁发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得2分、1分、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