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比例按面试比例执行。现场资格审查由区教委组织实施。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于2020年9月5日前在永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yc.cq.gov.cn/)首页“考试招录、社会招聘”栏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视为其自动放弃。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应按永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yc.cq.gov.cn/)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详见附件5),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主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区人力社保局和区教委共同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未满5年的,须在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查时向区教委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3);在现单位在编工作满5年的,可在体检前或体检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区教委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二)考核招聘岗位
本次考核招聘(附件1中B类岗位)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考试大纲参照《重庆市2020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2020年6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时间、地点通过永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yc.cq.gov.cn/)首页“考试招录、社会招聘”栏另行通知。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7: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
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未达到8:1的,直接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永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yc.cq.gov.cn/)首页“考试招录、社会招聘”栏公布,不再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说课,分值100分。测试时间10分钟。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维能力、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和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8分钟。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A类岗位: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20%。
B类岗位:
1.未组织笔试的: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组织笔试的: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2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综合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教委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不低于同一面试小组中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永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yc.cq.gov.cn/)首页“考试招录、社会招聘”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永川区最低服务满5年方能交流、调动;本次考核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按照公费师范生招生协议规定,在永川区自愿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未满规定工作年限者,按市教委有关公费师范生协议规定处理。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简章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简章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选)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本简章由永川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政策咨询电话:023-49820319(区人力社保局)、023-49872524(区教委咨询)
2.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9477602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1.永川区2020年三季度公开(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4.永川区2020年三季度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报名表
5.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