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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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10名,各相关单位招聘的岗位、数量和条件详见《石家庄市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8月3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条件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2020年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
6.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1),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1.岗位条件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对要求具备教师资格或护士执业资格的招聘岗位,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可按照“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考;对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职业(执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岗位条件中的“定向招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指在石家庄服务且2020年度当年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含2017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可视为具有服务所在地户籍。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以及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以参加应聘。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0年8月3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6.岗位条件中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以2020年8月3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20年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不受户籍限制。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0年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通过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jz.gov.cn)、石家庄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和微信公众号“石家庄人社”发布公告。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为避免报名后期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初审。
报名网址:石家庄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
报名时间:8月3日9:00至8月10日18:00
缴费时间:8月3日9:00至8月11日18:00
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基本程序:
1.报名准备。请考生开始报名前,详细了解本次招聘的程序步骤、有关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
2.注册账号。进入网址,点击“考生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3.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选择要参加的考试名称,进入报名环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石家庄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3),并同意《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确定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
4.提交审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进入缴费程序,不能再修改信息。
5.完成缴费。报名考务费100元/人,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方式:支付宝和云闪付。特别注意:确认“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6.查看岗位核减情况。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要达到2:1以上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减少及取消岗位人数的通知公告将于8月15日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广大考生适时查询。对报考被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7个工作日内将报名考务费退还到考生缴费账户。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城乡低保家庭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将以上材料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于8月3日9:00至8月11日18:00发送至电子邮箱sjzsydwks@163.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缴费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二)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考前5日内(教育类8月24日9:00以后,卫生类、综合类9月7日9:00以后)登录石家庄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按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4),完成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考生,才能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填报并打印《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