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属师范院校2020年公费培养幼儿园教师【100名】
欢迎加入河北教师考编群,群号:499706398,考情、招聘信息早知道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2018〕4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北省省属师范院校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158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2020年我省开展省属师范院校幼儿园教师公费培养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的
坚持“面向农村、按岗培养、专项招聘、定向就业、限期服务”的原则。通过公费教育形式,培养一批适应我省学前教育发展需要的高水平幼儿园教师,进一步优化农村幼儿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农村学前教育质量。
二、培养计划
(一)培养数量:按照“从本县招生、回本县就业”的原则,重点面向有培养需求计划县(市、区)的公办幼儿园,培养100名。
(二)培养专业:学前教育专业
(三)培养院校:河北师范大学
三、招生对象
具有培养计划中确定的县(市、区)户籍和学籍(户籍和学籍须一致)的2020年初中优秀应届毕业生。
四、报名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教师职业,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志愿从事农村幼儿园教育事业。
(二)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身体健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标准体检合格,并符合申请幼儿教师资格体检标准。
五、招生程序
(一)报名。有培养计划的县(市、区)教育局面向本县初中毕业生制定并发布招生公告。符合条件的初中毕业生持本人户口簿、学生素质报告表(学生手册)到所在毕业学校报名。各县教育行政部门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考生在生源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系统内填报“省属院校幼儿园教师公费培养计划”志愿,无志愿考生不予录取。填报省属院校幼儿园教师公费培养计划的考生,原则上不得放弃志愿。
(二)考试。参加河北省2020年初中毕业生统一升学考试。
(三)面试。面试工作由培养学校组织,培养院校对考生职业理想和从教基本素质等方面进行网络面试。
县级招生部门以县为单位对填报志愿的考生按照中考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中考成绩由以下考试科目成绩构成: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体育以及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优惠分数,其他考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内),按照省下达计划数,以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报生源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各县面试名单后报培养院校。面试分数线不低于当地县一中录取分数线。面试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面试成绩不计入录取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