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淮南教师招聘 安徽淮南寿县新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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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现将寿县新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四)坚持统一组织、分步实施。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0年寿县新桥学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计划招聘教师31名,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条件
1、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2、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在今年的新任教师公开招考中,对“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但用人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须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岗位信息表中设定的教师资格条件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上述所称“高校毕业生”界定范围如下: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3、我省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以报名参加教师公开招考,但应当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35周岁以下”为1984年8月2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本县在编教师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教师。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公开招聘的新任教师,设定3年最低服务期,服务期内不得流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日—8月5日。
2、报名地点:寿县教体局(地址:寿春镇南门外通淝路寿春中学隔壁)
3、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以及《寿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及诚信承诺书》(附件2)等材料,并缴纳考试费用(笔试费45元/门课)、提供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其中:
(1)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等材料。
(3)符合“高校毕业生”界定范围且需要“先上岗、再考证”的,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和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以及《高校毕业生承诺书》(附件3)。
(4)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已经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报名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