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旗人社局、教体局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地点:杭锦旗教体局一楼大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杭锦旗2020年招聘教育领域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辅岗聘用合同制管理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检索页)、中专类报考人员须提供学校学籍系统检索页和学籍档案、《杭锦旗2020年招聘教育领域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辅岗聘用合同制管理人员诚信承诺书》、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参加资格复审。
3.2002年前(含2002年)入学前为杭锦旗籍中等师范学校和小教大专班未安置的毕业生报考,须提供有本人户籍中高考前为杭锦旗户籍和学籍相关档案等。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证书以及旗区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的原件。
5.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属于国有企业职工或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或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6.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再另行公告,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联系方式中断而造成的考试延误责任自负。
7.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试工作全过程,在考试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相关资格。
(五)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中小学教师采取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每位应试者试讲时间在15分钟以内,试讲内容统一命制,提前60分钟告知应试者。其中,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学科的应聘者另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和技能测试各占50分)。幼儿教师面试由教育活动组织和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教育活动组织成绩占55分,技能测试占45分)。教育活动内容统一命制,提前60分钟告知应试者,应试者采取模拟课堂的形式组织一节教育活动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满分为55分;技能技巧测试分为弹唱、舞蹈、绘画三部分,共45分,具体要求如下:
弹唱:现场抽曲目,熟悉3分钟后边弹钢琴边唱,一次完成(15分);
舞蹈:现场放舞曲,听2遍后,现场自编并表演,一次完成(15分);
绘画:现场命题,5分钟之内画一幅简笔画(15分)。
2.考生按统一命题进行备课,备课时间为60分钟,幼儿教师在备课时间内同时完成绘画考试;模拟课堂时间为10分钟;技能测试时间为15分钟;模拟课堂和技能测试全部实行现场评分亮分。
3.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4.因各种原因,参加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2的,不予开考,经领导小组研究调整岗位计划数。同时,对蓄意扰乱考试工作的公职人员移交当地纪委监委处理,其他类别人员今后不得参与我旗各类公开考试。
(六)公布成绩
1.总成绩=笔试成绩×60%+政策加分+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2.考试总成绩通过一定方式进行公布。
(七)政审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同一岗位进入政审范围的人员遇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进入政审范围人员在5日内提交政审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八)体检
对政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九)其他事项
因无故不参加政审体检和政审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是否进行递补由招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通过一定形式统一向社会公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旗纪委监委0477-6622047;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7-6622286。
五、管理及待遇
(一)凡出现违反《杭锦旗2020年招聘教育领域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辅岗聘用合同制管理人员诚信承诺书》中所承诺事项行为的,一律按事前约定从严处理;
(二)聘用人员统一安排1个月岗前培训,培训期间按每人每月1500元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
(三)聘用人员到岗后,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待遇比照同类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四)试用期满后,由旗人社局分别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签订为期三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内工资待遇比照同类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工资待遇,缴纳五险一金(凡政策允许可比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保险进行缴纳的,比照缴纳;除此之外,按照城镇企业职工缴纳政策执行),职业年金按相关政策缴纳。在合同期内,不准脱产考研、不准离开服务岗位,否则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合同。三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
六、其他事宜
此公告由招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杭锦旗2020年招聘教育领域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辅岗聘用合同制管理人员计划表》.xlsx
2.《杭锦旗2020年招聘教育领域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辅岗聘用合同制管理人员报名表》.xlsx
3.《杭锦旗2020年招聘教育领域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辅岗聘用合同制管理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杭锦旗招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