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本人签名的《2020年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教师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报考岗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毕业生岗位须提供空白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未拿到相关证件的须所在院校或当地教育部门提供成绩合格证明,或出具有认证资质的官方网页打印件。
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招聘对象为毕业生的岗位,以及报考须持有教师资格证的岗位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要提供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未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及本人未在户籍地以外参加社会保险的承诺书。
(3)温州市内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和民办学校人事代理教师,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原件。
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入围资格。因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而空缺的名额,由该岗位参加第一轮考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要在资格复审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七)第二轮考试
通过资格复审者入围第二轮考试,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件,按照考试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根据岗位不同,第二轮考试分类进行模拟课堂教学考核或专业考核,满分100分。
1.模拟课堂教学考核
教师类岗位进行模拟课堂教学考核。模拟课堂教学是从教材中抽取一个课题,根据该课题的内容确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实施模拟课堂教学(课堂没有学生),考生通过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来表现自己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和教学基本功。备课时间为60分钟,模拟课堂教学15分钟。
2.专业考核
非教师类岗位进行专业考核,主要考查本岗位知识的掌握、理解、运用和实务操作能力。
具体考试方案、时间地点另行公布。凡在第二轮考试24小时前,进入第二轮考试对象书面确认自愿放弃第二轮考试资格的,空缺名额由该岗位参加第一轮考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八)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在报名系统内公布,报考人员可登陆查询。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第一轮考试为专业笔试的岗位,第一轮考试成绩占30%、第二轮考试成绩占70%;第一轮考试为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第一轮、第二轮考试成绩各占50%。各轮考试分数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教师类岗位第二轮考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为100分),非教师类岗位的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为10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入围。
(九)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在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公布。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第二轮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体检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核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市人力社保网、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未通过公示的,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书,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的规定时间内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公开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招聘人员自聘用之日起,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2020届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8月15日前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的,不予聘用,不再递补。
(二)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2020年国(境)外高校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8月15日前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及认证书的,不予聘用,不再递补。
(三)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要求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岗位,但在聘用后一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以及要求一年或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岗位的聘用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四)报考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或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
将取消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五)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认定以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未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及本人未在户籍地以外参加社会保险的承诺书为准,如有虚假取消考核和入围资格,如已聘用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七)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有关公告详见温州教育网:edu.wenzhou.gov.cn;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wzhrss.gov.cn;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rczp.wzer.net;咨询电话:温州市教育局人事处,0577-88639160;监督举报电话:温州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7—88630118;网上注册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77-88286875。
(八)本公告公示期自2020年7月16日起至7月24日止。考生对用人单位专业设置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温州市教育局提出书面意见,以便及时研究处理。本公告由温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0年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温州市教育局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