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初试
初试主要考察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通知为准,敬请关注宁波人才网。届时,报名者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到各招聘学校参加初试。未准时参加初试的视作自动放弃。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的2倍(其中音体美按招聘指标数的3倍)确定试讲对象,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
(四)面试
面试分为两种形式,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学科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形式,主要考察课堂教学的综合能力,试讲时间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学校另行通知。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综合学科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在试讲前,音乐、体育、美术考生还需进行特长展示,特长展示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直接予以淘汰。根据特长展示、试讲折算后的成绩之和确定面试总成绩。
(五)二次补招
经上述报名、初试、试讲后,若因各种原因招聘学校尚未完成的招聘指标会不定期在宁波人才网进行公告,第一次公布时间暂定为7月27日左右。首轮应聘未成功的人员也可进行二次的报名、审核、初试、试讲。二次补招的时间全区不再统一,由各招聘学校根据招聘报名情况自行决定,一个岗位若有3名及以上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即可进入后续测试环节,至招聘数额满为止。
(六)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将在二轮补招结束后由我公司统一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不合格者淘汰。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若有主动放弃的,须向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
(八)公示
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取消录用资格。
(九)签约录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报到手续,拟录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不能按时取得应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的,不能将人事档案调至我公司的及其他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2019年、2020年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签订劳动合同起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解除合同。招录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设置相应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转正资格。
六、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户籍以报名第一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生源指高考前户口所在地。(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三)历届生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四)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书。2019年8月31日及之前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等同于历届生,需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五)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六)薪资待遇优厚,具体可向我公司咨询。具有县(市、区)级及以上学科骨干教师(班主任)等荣誉称号的,经认定后,每年可参照甬高科〔2017〕37号发放“优秀教育人才奖励经费”。(七)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883185390574-86967199。